第19章  蜜汁荷叶鸡

找章丘的时候天还没亮,一番折腾下来,日上三竿。
鸟儿在外面的树上叽喳,别家做饭的香味渐渐地飘到屋子里来。
宋天成翻了翻包袱,找出一个酥梨递给坐在桌子边打盹的小朱,“吃个梨子醒醒神。”
小朱用手狠狠搓了几把脸,接过酥梨,咬了一口,“好甜,上次的你没吃完吗?”
“不是,前两天路上不是有卖梨子的老伯吗?买了几颗。”宋天成打了水到铜盆里,快速洗了脸,接着说,“春天吃梨子下火,你想吃的话,我再去给你买。”
“好呀,最喜欢吃梨了,又甜又解渴。”说完,小朱冲宋天成晃了晃手里的梨核,笑眼弯弯。
宋天成整理了他的包袱,清点了一下里面的财物,“我现在已经花了一半的钱,小朱,我们离桉城还有多远?”
“怎么会?花钱这么快?我们是每天都在用银子洗脸吗?”小朱惊讶于他俩的花钱速度,直接忽略了宋天成的后半句。
“可能是吃饭住宿上太大手脚了吧,而且中间不是丢过几次包袱,我估计钱也可能在那时丢了些吧。”宋天成不大在意地回答道,“从这里到桉城还得几天的脚程?我得好好精打细算了。”
“没钱你还给章丘一锭金子?”小朱依旧在钱的问题上纠结不已。
“那不是怕他办事不肯使全力才出大价钱嘛,小朱,我们到桉城——”宋天成不厌其烦地继续问着同一个问题。
小朱赶忙回答道:“还得五天。马上就到了。”
其实如果不绕路怀姑县,今天就已经在桉城了。想到这里,小朱轻轻叹了口气,是她不好,为什么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明明自己身边有一个更需要被帮助的人。
自己是在逃避吗?是因为自己不想把身体还给他吗?
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呢?还是说,自己是在怕什么。
“嘿,小朱,我发现你现在比我还要财迷了,以往都是我在嫌弃你乱花我的钱,现在轮到你说我花钱大手大脚了。你变了不少。”宋天成开玩笑地同有些不开心的小朱说道。
“我家境也不错呀,从小我的父母就没缺过我什么,不过当然也比不上你家,你真的被你爹娘保护得很好,不用读书,你喜欢做什么你爹你娘也不会怎么管你,有时候我看着你我都会有点恨铁不成钢呢。”小朱在那里东扯西扯,不小心把自己的心里话讲了出来。
“我有我的大哥在我前面顶着呗,他比我用功比我努力,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我呢,以后分家产时分我一座宅子十几亩地就成,乐得逍遥。”宋天成站在院子里抬起头看着才结上的桑葚。
“你知足常乐挺好的。”小朱羡慕地看着屋外的他,“对了,我在宋府几年,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大哥呢?”
“我大哥?他讨厌父亲的偏心和专制,所以成家之后搬出去住了,一般没有大事是不会回家来的。说不定你有见过他,只是你不知道罢了,大哥的长相随我小娘,长得很有福气,为人也随和,同我爹一点也不像。”
“原来是这样啊。”
“我给你做蜜汁荷叶鸡吧,我们中午就吃这个好了,拌一点米饭。”
听到宋天成这样说,小朱有点为难,“我们现在不好出去露面吧。官府一定已经贴出我们的通缉令了。”
“不用出去啊,我去隔壁捉只鸡就好了。”宋天成早就注意到隔壁一直咯咯咯叫着的母鸡。
隔壁的院子是个荒院,也不知道哪家的笨鸡飞到那里出不去了。
“估计那只笨鸡是被狗赶了,惊着了,才会飞到院墙里,这是老天送午饭给我们,看来老天待我不薄。”宋天成撸起袖子,将衣角别到腰带上,搬了张梯子搭在矮墙上。
看他翻过墙去捉鸡,小朱也觉得有趣,蹬蹬蹬爬到楼梯上看热闹。
只见一只大白鸡悠闲地踱步,宋天成扑上去时,白鸡反应总是快他一步闪开,拍着翅膀飞到别处去,如果他逮得急了,白鸡也会更快速甩开。这只鸡虽然看着胖,身子灵活得很。
“你往左边些呀,再快点!”小朱着急地喊道。
宋天成抹一把头上的汗,抬头看向她,“你有那把式,为什么不快点下来耍耍给我开开眼呀,就我一个人像个没头苍蝇乱转。”
他的嘴里虽然抱怨着,但是嘴角噙着笑意。
“耍就耍,你等着。”小朱跳下矮墙,提了提裤子,将袖子仔细别起,随即矮下身子观察白鸡的动向。
“我堵这里,你堵那边,把它逼到死角就好抓了。”小朱有条不紊地指挥着,结果堵到角落时,小朱却迟疑着不敢上前去抓,还是宋天成厉害,一把捉住鸡翅膀提了起来。
“怎么样,关键时候还得靠哥哥我出马吧。”
瞧他得意地神态,小朱拍了拍他的肩膀,被他的话给气笑,“你给谁当哥哥呢?我朱郁梨比你大几岁你知道吗?”
“几岁?”他认真地问。
“嗯,我做鬼的时候是二十一,过了六年,现在本姑奶奶已经二十七了,怎么样,是不是比你大多了?”
“做鬼了的那几年就不能算了,这样也就比我大两岁。”宋天成眼睛一转,耍赖皮地说道。
“哼,这么爱耍赖,你就算真的比我大,我也不会叫你哥哥。”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宋天成说着话就把简易版的蜜汁荷叶鸡给做好了。
“时间关系,没有腌一下,所以可能不怎么入味儿,不过胜在清甜。”宋天成将盛着鸡的盘子端了上来。
小朱用清水洗了洗因为生火而弄脏的手,鼻子使劲嗅嗅空气中飘散的香味,“一闻这味儿我就知道肯定好吃。”
蜜汁荷叶鸡是先用香料涂抹鸡的全身,然后放在油锅里炸,表皮变至金黄,就捞出来剁碎,放锅里再大火炒一遍,淋上糖汁。荷叶包裹米饭蒸香,放入金灿灿的鸡肉,色香味俱全。
“宋大厨,我觉得你以后别的营生不好做了,可以专门去开饭馆,我带着一群鬼友给你捧场去。”小朱塞着满嘴的饭同宋天成讲道。
宋天成只盛了一小碗饭,一颗米一颗米地往起夹,不怎么有胃口的样子。
“小朱,你为什么不去投胎呢?做鬼好玩吗?”
“嗯……做鬼其实挺孤单的,很多人死后他们的魂魄其实很快就会离开人世间,只有极个别的会徘徊着。我这六年遇到的鬼不超过二十个,能搭上话的不超过五个,成为好朋友的只有一个。”
“就是桉城做了城隍爷的那位吗?”
“是啊,他人很好,生前是位大善人,做了很多有功德的事,所以死后不久就成了城隍爷。我见过他死的时候,有点惨。”
“怎么个惨法?”宋天成单手支腮,饶有兴趣地问道。
“嗯,他是被他妻子联手他最要好的朋友害死的,整个人倒在血泊里,最后因为着火,尸骨无存。我想帮他来着,可是我没有那个能力,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听到来自一个灵魂的呐喊。”
“你不是可以附身吗?附到别人身上把他救出来呀。”
“我不是告诉过你,魂魄是没办法附身的,除非有某种介质,比如水,又或者是处在极端的情绪下,自身防卫变弱,我才可以进入别人的身体。”小朱揉揉酸疼的眉头,一脸无奈地解释着,“所以我救你纯粹是个不理智的举动,或许,我本来就打算好附身了,毕竟,除了附身这条路,我没有其他救你们的办法。”
外面的天气开始变得阴沉起来,屋外的风刮得树枝一直在簌簌抖动。
“我想到了,所以我没有想要怪你的意思。而且,这几天,我好像想通一些想不通的事。”
正在两个人陷入沉默的时候,章丘推门进来了。
抖抖衣服上的杨花和落叶,章丘缓过气来,立马闻到了荷叶鸡的香味,“二位爷好雅致,还去酒楼买菜,小的可以坐下吃上几口吗?”
“你先说说你一上午的收获吧,见到三喜了吗?”小朱端起盘子,让他先说。
“见是见到了,我可是因为跟踪她差点没命啊,看到我脖子上的这道印子没有?”章丘仰起头指给他们看,果然有一条血痕,“有一个红衣人发现我跟着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突然就把剑架在我脖子上了,问我是干什么的。幸亏我聪明,编了个谎圆回去,这才逃出生天。”
“红衣人?看来这三喜身边是藏龙卧虎呀。就算接近她,我们也不一定有命问。”小朱缓缓将盘子放下,皱紧眉头。
章丘一见佳肴就在眼前,从桌子上拿了双不知道谁用过的筷子夹起鸡块往嘴里放。
“朱爷,我可是看见街上有通缉你俩的画像。斗胆问一句,真是你们杀了朱家夫妇吗?”
“你有把我们的行踪同外人讲吗?”宋天成从袖中掏出匕首,架在章丘的脖子上,沉声问道。
“哎呦,不要冤枉我,我可是还等着拿那锭金元宝呢,把你们供出去我这不是得不偿失嘛。二位爷,虽然我被威胁了,但是三喜的住址我可是给你们打探清楚了,就在莲花庄,离县城一二里的地方。二位爷,可以给我金子了吧。”
章丘摊开手,眼睛充满希冀地看着小朱二人。
作者有话说
    写了半个月的文,感触不少,这篇文的人设不够鲜明,也不够讨喜。行文节奏过快,缺乏感情上的互动。我会好好改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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