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爱莎士比亚的洋人

手的主人是个标致的女孩,长长的波浪一样的头发垂到腰间,戴一顶宽帽檐的西洋帽子,白嫩的脸庞透出粉色的红光,嘴唇娇艳欲滴,黑色的眼珠水汪汪的,像一对黑玛瑙。天鹅一样的长颈上有一根优雅的珍珠项链,胳膊和肩膀都是露出来的,短裙只到膝盖,脚上一双大红色的高跟鞋,像是踩着一团火。
三个土鳖看得都呆住了。刚有穿着这么大胆的女子的时候,不知道在“三从四德”禁锢下的北京,掀起过多大的波澜。
“你好呀,弗兰克。这是你的朋友吗?”姑娘边问,边直起身来,把手伸给他。然后笑着斜眼睛看向柳依依他们。还没等上下打量,眼睛便不由自主地粘在柳依依和何世芬的脸上。心中叹道:竟然有这样好看的人。他们两人大约长的不是西方人印象中的那种中国人的脸:大脸盘子,五官扁平,眼神呆滞。富兰克林也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可他最无法理解的是,无论带着怎么样的好心给他们灌输或教授一些现代的常识,他们都会以异样的眼神看着你,觉得你是在胡说八道。我为什么要信你一个蛮夷的话?中国用了这上下五千年的经验,竟然会有错?
当然这位女士不是。这位女士,是他在伦敦的同学,名叫珍妮。求知欲旺盛,成绩也不错,而且相当开放,完全没有一点中国传统中的深闺小姐的味道。在学校的时候,常常会有各国的、各种各样的男生等在她的宿舍门口,就为请她吃饭喝咖啡,要是排不上,就这样看看也好。
富兰克林接着那只传来阵阵幽香的玉手,小心翼翼地托起吻了一下:“珍妮,很高兴见到你。”接着向目瞪口呆的六只眼睛介绍:“这是密斯珍妮,总理秘书的妹妹,她在伦敦留学的时候我们是同学。”
“你们好,我叫苏婉彤。”女孩朝他们伸出手,没一个人敢接,生怕要向富兰克林一样接过来就要亲吻。苏婉彤格格地笑了起来,花枝乱颤,干脆自己挨个把他们的手握了一遍:“我头一次看见弗兰克有中国的朋友,你们都是大学生吗?”
柳依依说:“不,我们都是唱京戏的。戏子而已。”下九流的行当,虽然说起来心里没有什么愧色,语气还是免不了有些自卑的味道。
苏婉彤睁大了眼睛:“Oh my God!你不是最讨厌歌剧?”有一次学校社团演出《罗密欧于朱丽叶》,富兰克林的外表赢得女生们的一致推举,可是他说什么也不去。他说他讨厌歌剧,讨厌到他宁愿到印度服兵役。
富兰克林拿起一块雪白的餐巾按按嘴角:“英国戏剧和中国京戏全不一样,人生本就不一帆风顺,为何还要受莎士比亚大喜大悲的折磨?中国的京戏,优美含蓄,让人心旷神怡。”
“除了跑码头,我倒是从没离开过北京,”柳依依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们英国也看戏吗?”
“全世界都喜欢看戏。英国人当然也喜欢看戏,英国的戏剧取源于教堂的礼拜,不过,英国的戏剧讲究写实。背景、行动都需要明确地表示当时的场景,表示在做什么,而不像中国的京戏,讲究写意,讲究意会。一桌二椅就可以是皇宫宇宙,一人两人就可以是千军万马。”
苏婉彤道:“你果真还是和普通男人一样,爱尝没吃过的新鲜货。不爱看大英帝国的莎翁,倒是对我们中国的京戏理解得挺深刻嘛。”说着,倾下腰,整个人都快贴到富兰克林的肩头来了。
柳依依见他们这么亲密,便问道:“苏小姐和富先生是男女朋友吗?”
苏婉彤环着富兰克林的手臂哈哈大笑:“弗兰克,你看,连你的朋友都觉得我们是一对,你什么时候娶我?嗯?”
富兰克林不动声色拨开她的双臂,脸上依旧是春风和睦:“等到天气好一些,伦敦的雾散了的时候怎么样?”
苏婉彤假装生气地哼了一声。等伦敦的雾散了?那岂不是一个永恒的长把子伞?
“婉彤?”一个穿着西装梳着大背头的优雅男士过来,对富兰克林他们礼貌地点点头,对苏婉彤做出挽手的动作:“电影快开场了。”
苏婉彤像只蝴蝶一样扑向那位男士,跟他们挥手再见。那软软的绵绵的声音令人听了骨头都要酥了:“弗兰克,就这么约定了哦。伦敦的雾总有一天要散去呢。何老板,柳老板,杨老板,下次给我留张票,我一定去听你们。”
“您多捧场。”几个人笑着拱手。见她走了,几个人才敢松了口气。留洋的女子真是热情又放肆,惹不得惹不得。
大春等她走远了,问富兰克林:“老富,你们洋人怎么一上来就亲手亲脸的?”
“这只是我们的传统礼仪,跟你们中国人鞠躬、作揖、下跪一样。中国人含蓄,情感表达都是在手上、脚上,你们是含蓄内敛的民族。”富兰克林笑吟吟地看着柳依依,认真地说。
柳依依被他瞧得不免想起来卤煮的事,觉得自己真是“含蓄内敛”极了,捉弄起人来竟然这么自然。可他就是这样,猛地想起来什么事,好玩嘛,就管那一股子劲,哪顾及前因后果。
刚说着,又来一个人。毫不客气,拉一张椅子就坐下。
那人虽然也是穿的西服,头发却草率得很,脸上也不打理干净,胡子拉碴的。配上鼻梁上的一副金边眼镜,一股说不出的邋遢痞子味。他正眼也不看一旁的三个戏子,只对着富兰克林说:“弗兰克,自牛津一别,也是一年多了吧。你还真的来中国了?”
“莫,原来是你。世上的事情真是巧。珍妮前脚刚走,后脚你就来了。”富兰克林不免苦笑,这顿饭吃得可算是热闹。
柳依依在心里不屑地嗤了一声,这么目中无人,让我来看看是个什么货色。于是便看他一眼。
“莫家老三!你多早晚回来的?”柳依依指着他的脸喊到。
来人叫莫文唤,也是富兰克林的同学。他家里是前朝的士绅,家中产业颇丰,于是莫公子虽然胸中还是略有些韬略,却常常醉情于戏院。可是他又不是那种玩物丧志的沉迷,他捧的戏子,可是相当讲究的。须得是才貌双全,嗓子脆亮,关键的关键,是角儿的为人和戏品。
柳依依便正是他心目中的那种形象,所以两人便结识,一来二去,发现真是投机到相见恨晚,莫文唤还说要给他写戏,让他称霸北京梨园界。柳依依只当是个玩笑听听,没想他撸起袖子就开始写,可是没等本子写完,便被送去英国念商学院了。
这可苦了莫少爷。他向来只是醉心于文学,对数字无论如何都不感冒,后来被逼到连0和9都分不清了。一气之下,便改修了文学,又买了个假的商学院文凭,寄回国来糊弄老父。也不知道现在被发现没有。
“依哥!怎么是你?”莫文唤大大地吃了一惊。
“我就不能上馆子吗?你几时回来的?为何不来找我?”莫文唤还没出去英国念书的时候,三天倒有两天是泡在戏园子里,如果有人要找他找不着,去柳依依唱戏的园子就是了。
“嚯,你竟然交了洋人朋友!”莫文唤完全不答他的问题,推推眼镜,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了,我变圆变扁你还在意?留下封信,还说得不清不楚,连你去哪念书我都不知道,还是后来听你们家的门房说的。”这莫老三可是太不仗义了,本以为两人穿的是铁裤子,没想到是纸糊的。不过情谊始终在那,现在就是耍耍嘴皮子罢了。莫老三回来,柳依依都不知道多高兴。
“咳!本来也还没打算回来,是珍妮……不,苏小姐……是苏小姐回来,所以……”莫文唤声音越来越小,低下头来,搔搔后颈。
哎哟。柳依依牙一阵发酸,翻了个白眼。看他这个样子,大约是中了月老的红绳法术了。怪不得他没说他回来了,原来是偷偷追着苏婉彤回来的。
“原来和柳老板是旧相识。”富兰克林笑道:“正好,我免得再介绍一回。”
“弗兰克,呃,刚才珍妮她说了要去哪里吗?”莫文唤扭捏了一阵,才问出来他最想知道的问题。
“刚才那位姑娘吗?我好像听见是说去看电影。”柳依依哼笑一声,抢着回答。
可算是搞明白了,他莫文唤今天就是偷偷跟着刚才那位苏小姐过来的,躲在暗地里不知道偷看了多久,人家走了才敢出现打听行踪。这可真是他莫老三的风格,平时一百个用不完的心眼,一看到了喜欢的姑娘,就像换了个人的,心智下降,跟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
心里明明都喜欢成那样,为何不拦住她,躲着看算什么爷们?
“诸位,我先告辞了,你们慢用。”莫文唤总算是抬眼看了大春和何世芬,一把手指伸进草窝一样的头发中捋了捋,完了端起柳依依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擦擦嘴:“依哥,这回我怕是要呆在北京了,你就等着我,啊。我过两天就来。”
柳依依挥挥手示意他麻溜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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