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无

今年的七夕节明明是个工作日,男人却正在阳台的小沙发上喝酒吹风。男人今年37岁了,是家外企中国区高管,能在周二的傍晚逍遥自在并不是因为他不敬业,而是他前几天从楼梯上摔下来,韧带摔断了,这是没办法的事,外表再俊朗的男人脚上打着石膏都会让人欣赏不来,他爱惜面子胜过一切,是断不可能穿着医院发的像秋裤一样的东西打着石膏拄着拐去上班的。
手机忽然响了,“在家吗?有惊喜。”
“在卧室阳台,什么惊喜?”
手机没有回复了,男人喝了一口酒,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等待他的青年。
阳台的门被拉开,男人回头看到了一大捧玫瑰。
“呵”,男人一直手撑着脸,“这就是惊喜?”
“我还没送过你玫瑰,喜欢吗?Happy Valentines Day。今天是你们中国人的情人节吧。”
男人眼珠转了转,朝青年勾了勾手指,青年弯腰把耳朵送了过去。
“Happy coitus。”男人的气音性感撩人,说完还轻轻咬了下青年的耳骨。
青年一把把花扔到一边,抱起男人向房间走去。
青年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抓着手机看了眼时间,凌晨四点半,又一年的七夕过去了,而他在四个小时之后要去上班。
青年比男人小了10岁,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白人血统赋予他幽蓝的眼眸,在昏黑的房间里像燃烧的磷火。
他们昨天睡得太早了,男人纵横商场,其实酒量并不好,他昨天喝的微微醉的勾着自己,那荡着水的深黑眸子是最催情的毒药,他这七年来竟没有一刻能够抵抗。
青年翻了个身面对着睡在他身侧的男人,空气里翻涌着玫瑰发酵的味道,他控制不住的去亲男人的眉骨,眼睑,鼻梁,和微张的嘴唇,轻而又轻,虔诚的如信徒叩拜神祗。
他想起自己是怎么爱上这个中国男人的呢?那是他离开家独自生活的第二个平安夜,同住在一个公寓的年轻人们准备了一个单身联谊,到场的人抽取自己的号码牌,按照号码牌围成圆圈坐好,一起玩传饼干的老土游戏。
青年的号码刚好在男人旁边,是倒数第三个,男人的后边则坐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男人看了看即将传过来的饼干棒的长度,问了身边的女孩,“你愿意和我做这个亲密的动作吗?”
女孩皱了皱眉,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无所谓,但我是les。”
男人点头微笑了一下,转回头去,刚好饼干也传了过来。
男人抬手抚在青年的后脑,微微抬头把整段饼干咬下来,“抱歉,我输了,我选真心话。”
那根本不算一个吻,连嘴唇也只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触碰罢了,他却像是中了毒一般,年轻的心脏不受控制的心律失常。交换号码,亲吻,爱抚以及再之后的事情也顺理成章,他以为他是遇到爱情了。但追着男人来到中国,和他进同一家公司,与他交缠7年他才知道,他含的是颗裹着爱情外套的毒品,一往而深,难见前路,难有终止。
他一骨碌的起身从床边绕过去走到阳台,捡起只存活了一秒的玫瑰花束,在最中间、最下面藏着一个小小的指环,折出和银白的月相同颜色的光。
青年轻轻的托起男人垂在床边的手,那只手修长,骨节分明,筋脉隆起却不消瘦,连手都是那么让他沉迷。他想将指环套上,却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犹豫,而男人,已经醒了。
男人的嗤笑让他无地自容,他面对这个成熟的男人总是无地自容。
“你在干什么?”声音有点哑,但那调笑的语气却藏不住。
“我……”他不知道说什么,他像是偷贡品的小偷,他难堪极了,“我爱你,我想和你……”
他被逼急了,他来中国五年了,每个人都说他汉语好,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什么都不是,他永远不知道面对这个男人该说什么,他永远不知道如何诉说他满腔的爱意和永不变心的决心,汉语里那么多好词,他每次到嘴边都只能说出“我爱你”,听起来如此老土,像他这个人一样,永远抓不住男人流云一样的心。
果然男人又在笑他了,男人挣扎着想要坐起来,脚上的伤让他很痛苦,但他绝不会有一丝狰狞的表情,“不要再闹了,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这样一个小圆环又有什么意义呢?”
“求你,求你收下,让我心安,可以吗。”
一夜缠绵之后的早晨,英俊的男人单膝跪地举着戒指说着“我爱你”,如果是一对热恋中的爱侣,那这个清晨恐怕是一生中排的上前三的幸福时刻了,但男人只是没表情的坐着,青年像是等待着宣判的囚徒,究竟是什么让本来浪漫幸福的场景变得如此滑稽又痛苦呢,男人想,是爱吧,真不是个好东西。
男人一把抓住青年指尖上的圆环,“好,我收下了,几点了,去做饭吧,我早上想吃鱼片粥,我再睡会。”
青年闭了下眼,他低下头,“好,你再睡会。”
卧室的门被关上,男人并没有那么轻松,他挠了挠头,伸手在床头柜里抽出一盒烟,捏了捏又塞回去,开始对着那小小的圆环发呆。
七年是怎样的漫长呢?人真的会对只见过一面的人产生爱意吗?那样的爱会持久吗?说白了爱又是什么东西呢?男人想不通也想不明白。七年前,他对青年说你太小了,五年前他对青年说你应该去追逐更好的人,三年前他对青年说不要辜负他的家人,一年前他连拒绝的理由也没了,现在呢?他拿着那支指环在手指上来回比较,戴上了又意味着什么呢?一个饰品就可以表决自己的心意了吗?
第一缕阳光顺着被青年撩开一个小角的窗帘里漏进来,那亮眼的金色让他想起芝加哥遇难那天来救他的天使,男人一阵眩晕,他把戒指放在了桌上,费劲的把自己卷进被子里,努力闭上眼睛续他刚刚的美梦。
青年在厨房煮粥,并不难,洗米,加水,放到锅里,拿出鱼片,解冻,切片,撒盐,加葱姜蒜腌制,做完这些他本可以回房间床上再睡一会,但他却对卧室那扇紧闭的门产生了惧意,这七年的追逐就像穿过荆棘丛一般让他遍体鳞伤,他总以为走过去就能看见只有他才能看到的花海,却忘了在最开始那人就告诉过他这里是一片荒谷。
他不恨男人,男人并没有错,在最开始那个男人就说的清楚,“抱歉,我并不知道爱是什么,你在我身上也得不到同等的东西”,他说的如此直白,只是自己傻得冒泡一往而深罢了。
粥咕噜咕噜的滚沸,顶着锅盖扑出一股股水汽,浇的燃气火苗嗤嗤作响,青年醒了醒神,却看见男人已经端着煮好的粥走了过来,“你怎么了?太累了?还是生病了?”
关怀的口吻,温暖的笑容,青年知道,只要不谈爱,男人就是这样的温柔,他是世间最好的情人,却永不会成为任何一个人的爱人。
“没有,我就是有点累。”青年撒娇一样把头埋在男人胸前,紧紧勒着男人的腰。
“小心一点,不要烫到。”男人被青年大狗一样的动作逼得无可奈何,只好把粥放下,一下一下去顺青年金色柔软的头发。
“怎么了?来和叔叔说说。”
“阿时,你爱我,爱我好不好?”那已经是青年压到最低最低的声音了,低到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到,但男人却回应了他,“好,我爱你。”
青年抬起头凄惨的笑了,他睁开眼,燃气灶的火苗嗤嗤作响,锅里的粥扑出锅盖,卧室的门依然紧闭。他好像总是那么可怜,他一遍一遍做着男人说爱他的美梦,他这七年竟然都只是靠梦活下来的,他真的爱一个人,连心都被掏干净了。
青年起身在冰箱里拿出腌好的鱼片,这个人不吃姜却也不吃腥,所以腌肉的姜一定要切的细碎才能去腥,在烹饪的时候又要把姜丝一点点挑出才行,这些小小的习惯只有他知道,因为在无数的酒场上,哪怕是让男人生吃姜片他都做得到,只要能谈成生意。
“粥煮好了,你早点起来吃,一会该凉了,我去上班了。”
卧室里没有传出回应,青年轻轻呼出一口气,没再催促。
脚步声一下又一下,然后是门关上的声音,男人知道,他走了。这一次他没有把粥端进来。
男人37岁了,30岁那年去进修,在芝加哥的公寓里遇到这个男孩,他本以为露水一场,没想到男孩却是动了真心,那年的灼灼烈日里,他幽蓝色的眼睛像一汪冰泉,在招聘会的现场,最耀眼的娇子说“我为了闻经理来中国”。
他也不是没有心,他只是不敢答应,人的生会遇到那么多的人,怎么能确定只爱一个呢?更何况他是那么年轻,而自己,比他老了十岁。
男人拖着摔伤的右腿从床上爬起来,他可以不吃饭,但如果一晚上过去不洗个澡他恐怕会死,虽然青年已经给他擦拭过了。
他走到厨房的时候,粥还热着,他把拐靠墙放着,捞了一勺出来,是鲜的让人想把舌头吞下去的美味,这个打小在南美吃生食长大的男孩什么时候中餐做的这么好了呢,他想不起来了。
喝着喝着,男人却皱了皱眉头,他抿到了一小块姜,他以前从没吃到过,以为青年给他煮的粥都是不放姜的,他撇头看了眼厨房的垃圾桶,细碎的姜末不到一厘米长,大小也就没比米粒大多少,在垃圾桶里堆了个小尖,他以前也是这么一下一下的给我挑出姜丝的吗?
那些乱七八糟的往事一股脑的拱出来,芝加哥枪击案把他塞在柜子里自己去与反华派交谈的男孩,每次酒局之前桌子上的一瓶酸奶,深夜里一杯一杯的醒酒汤,什么时候那个没日没夜加班只为让自己轻松一点的大男孩变得常常蹙起眉头了呢?原来与他第一次相见是七年之前,原来已经享受了一个人的爱七年之久。
就像一坛深埋地下的好酒终于开坛,气息清冽,浓郁的让人沉醉其中,他以前怕极了,怕那酒只是闻着香甜,实则苦辣呛人,怕那酒一开了封就再不像之前那样馥郁,也怕那酒被他人挪走,干脆不盼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尝一口,却从不知道,那酒贴了封条,谁都拿不走,那酒涓涓绵润,只会越放越香,而他怕辛辣,却在七年里一口一口,吃尽了蜜糖。
“沉,你……”,男人忍不住,那些话都不吐不快,他掏出手机给青年打电话。
“恩?怎么了?我在电梯里,听不清。”
“下班早点回来,我有话想和你说。”
“恩,好。”
男人其实还想说点什么,但他憋了半天也说不出口,只好干巴巴的说,“恩,那好好工作。”
“恩,好。”
“那,再见。”
“再见。”
男人想,也许那些羞于承认的话也许今天他就能说出了,他要给他的男孩补一个情人节,再补给他孤注一掷的七年。
作者有话说
    写到“再见”两个字就结束,结局怎么样看大叔的命吧,反正金毛永远爱他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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