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受伤

“但是你也是西斯弗朗家族的人。”哈迪斯问,“你为什么说你的家族是罪有应得,那样的话,你不会死吗?”
诺伦满不在乎道:“只要不是死亡日出生的孩子就不会死,而且,只要不爱上奴隶就没有事情。”
哈迪斯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或许伊莱娜也是个温柔的人呢,毕竟只要不爱上奴隶就没有问题,也许她只是不想让奴隶在承受她的曾经了。”诺伦叹了口气,“你觉得呢?”
“啊?我,我?”哈迪斯被诺伦突然的提问打了个措手不及,“我,我没什么感觉啊。”
“人不可能没有感觉,你得学会了解自己,哈迪斯。”诺伦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哈迪斯的心脏的位置,“从这里开始。”
“你的所有感觉,想法,一切的一切,你都要了解,这样你才能变得更强。”诺伦的手指从哈迪斯的心脏移动到哈迪斯的额头,“了解自己,才能更好的调动自己,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变得更强。”
然后他在哈迪斯头上弹了一下。
哈迪斯感觉到了一阵轻微的疼痛。
他沉默了一会,说道:“也许伊莱娜只是……信教,就是,死亡日大家应该陪着众神死去,第二天迎来新生。”
诺伦愣了一下,哈迪斯补充道:“她一辈子唯一的信仰,就只是末日教,不是吗?如果是我,我临死的时候是希望能为自己的信仰做点儿什么的。”
“这是,这些都是西弗斯告诉我的。”哈迪斯挠了挠头,“话说,那个孩子是西弗斯吗?他,那个,他曾经,咳,我就随便问问,过的很差吗?”
诺伦没说话,他揉了揉哈迪斯的头发。
“我不知道。”诺伦说,“如果你想知道的话,自己去问他吧。”
哈迪斯想了想西弗斯,还是默不作声的不再提起。
那种人,看起来很漂亮很温柔,实际上是个荒唐的人。
他不在乎宇宙,不在乎自己,不在乎死亡与痛苦,他只在乎任务。
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他满脑子想的只有什么时候能死。
多奇怪,说着自己不喜欢死亡,却比任何人都渴求死亡,并且始终与死亡为伴,甚至收养的孩子也有一个死神的名字。
西弗斯身体力行的向哈迪斯展现了荒唐是什么东西。
就在哈迪斯自己思考西弗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的时候,飞船响起了警告。
“警告,西弗斯先生靠近飞船,精神匹配度37%,精神匹配度极低,请及时处理。”
哈迪斯并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疑惑为什么西弗斯的精神匹配度下降这么多,毕竟西弗斯的精神匹配度一直是90%以上。
诺伦猛地冲了出去。
舱门打开,哈迪斯才看见西弗斯浑身是血的趴在飞船外面。
哈迪斯顿时出了一身冷汗,他也冲了出去。
西弗斯浑身都是血,斗篷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黑色的外衣划破了一道大口子,白衬衣被血液浸透了,肩膀处还插着一束玫瑰花。
长满尖刺的花柄穿透了西弗斯的肩膀,花朵沾满了血,带着诡异的美感。
诺伦检查了一下西弗斯的伤口,叹了口气:“果然还是太勉强了啊。”
哈迪斯望向诺伦,却看见他在笑。
他抱起西弗斯,把他抱进了飞船里。西弗斯的身体一直很软,他的手无力的垂下来,哈迪斯看着他紧握的手掠过自己的面前,鼻子发酸。
他的手紧紧握拳,指缝里渗出来血迹,血液沿着他的骨骼起伏不停的望向流,大把大把的滴落在地。
哈迪斯从来没有想过西弗斯会受伤,而且伤的那么重。
他以为西弗斯是最厉害的。
他以为西弗斯永远是不败的。
哈迪斯恍恍惚惚的跟进去,看着被放在床上的西弗斯,走过去,握住了西弗斯的手。
西弗斯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哈迪斯以为他要醒了,急忙问道:“西弗斯!你还好吗?”
但是西弗斯没有醒过来,他只是微微皱了眉头,然后紧握的手缓缓的松开了。
哈迪斯看见了他手里的东西。
是一个指甲大小的,鎏金红色的玫瑰花徽章。
哈迪斯试图拿起那个徽章,但是西弗斯的另一只手猛地抓住了哈迪斯的手腕,他那么用力,捏的哈迪斯忍不住叫出声来。
“是我!哈迪斯!”哈迪斯心念一动,大喊道,“没事了,你回来了!”
西弗斯应该是听见了,他松开了手,微微张开了嘴,哈迪斯急忙凑过去,却听见他轻声道:“先生……拿到了……”
哈迪斯回头瞥了一眼远处翻找医疗包的诺伦,凑近西弗斯,轻声问道:“你说的先生是谁?”
“海森斯先生……”西弗斯说,“我拿到了。”
哈迪斯回头望向诺伦,握紧了手里的徽章。
诺伦拿着医疗包,越过哈迪斯,一边给西弗斯解开衣服,一边道:“把东西给我吧,我就是先生派来监视他的。”
哈迪斯知道自己打不过他,他摊开手心,问道:“这是什么?”
“鎏金玫瑰花徽章。”诺伦看着西弗斯的伤口,皱了眉头,“Z区区长埃斯塔的徽章,玫瑰花徽章是埃斯塔家族的家徽,在Z区,这个徽章可以做到一切事情——除了指使西斯弗朗家族的人。”
哈迪斯收紧了手,把手背在身后,说道:“他为什么要去抢这个?”
诺伦挑眉,说道:“你知道还有没有麻醉处理机器人吗?”
“没有了。”哈迪斯执拗的凑到他面前,“为什么要去抢这个?”
“为了大人的事情。”诺伦冷漠的把玫瑰花的花柄抽出来,“等到你十五岁成年了,西弗斯会告诉你的。”
血液喷溅而出,溅了哈迪斯一脸。
哈迪斯被血液喷了一脸,滚烫的血液几乎要灼伤他的皮肤。
西弗斯的手指抽动了一下,但还是没有醒过来。
“你,你慢点儿啊!”哈迪斯急忙拦住诺伦,“他会痛死的啊!”
“没事,他的痛感是正常人的一半。”诺伦眉头紧锁,带着少见的严肃跟西弗斯处理伤口,一把把哈迪斯推开,喊道,“滚开,碍手碍脚的。”
哈迪斯没搭理他,他没找到任何麻药和消毒液。
“你疯了吗?送他去医院啊!没有麻药也没有消毒液,自己处理的风险多大啊!”哈迪斯没有意识到自己很关心西弗斯,“他会死的!”
“啧,就不该打伤你,谁知道西弗斯居然会用那么贵的东西给你处理伤口?”诺伦恼火的按住西弗斯的伤口,喊道,“滚去找瓶酒来!要度数最高的!”
西弗斯的血液决堤一样的流出来,瞬间打湿了诺伦手里的纱布和绷带,然后浸透了床单,濡湿的血液让一切都变得粘稠,哈迪斯错觉西弗斯要融化在那片血水里。
“去医院啊!”哈迪斯把度数最高的酒递给诺伦。
诺伦咬开酒的瓶口,猛地把酒泼在西弗斯的伤口上,咬牙切齿道:“闭嘴,他在宇宙通缉令上,去个屁的医院啊!”
“只能这样处理。”诺伦喘了一口粗气,额头上的汗水滴了下来。
哈迪斯看着呼吸微弱的西弗斯,咬了牙。
埃斯塔是吧?他记住了。
哈迪斯冲出去,拿起西弗斯的枪和短刀,又背起自己的长刀——因为长高了不少,他终于比长刀高出一个头了。
哈迪斯把徽章收进衬衣口袋里,从舱门跳了出去。
埃斯塔。
玫瑰家徽。
把西弗斯伤的那么重,而且还故意把玫瑰花插进他的身体,穿透他的骨头。
分明是故意的。
炫耀,炫耀他们的势力,嘲讽他们的不自量力。
妈的。
哈迪斯扣上枪套的搭扣,把围巾扯上来遮住脸,无声的潜入黑暗里。
杀了他。
杀给西弗斯看。
用他教给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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