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的你。)
(没有任何伪装,纯洁天真的你,真是令人迷恋。)
(他们又来了,完全不敢相信这是你的家人,他们眼中闪烁的贪婪让人心寒,姑且算是赶走了他们。)
(今天读了《我曾经爱过你》,面对你的询问,我全然没有接下去的勇气,读书会草草收场。)
(他们送来了那个孩子,他长得跟你有点相像。但那样相似的五官拼合在一起,看起来却比你粗劣百倍。)
“……”
怎么看都是一本暗恋日记。
“这是谁暗恋着谁啊?”大家举手表决的念日记的小白领念到这里,终于有人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他手里拿着那盏灯,觉得大家不把日记拿出去,在敞亮的地方念可能是为了维持故事的阴森感。
“真是个好问题。”中二病懒洋洋的声音传过来,“这个暗门的主人暗恋一个,嗯,近在眼前的,天真无邪的人。”
大家都知道这个暗门是从女仆的房间开始的,但也也有可能是“大小姐”的房间通向了这边。
这个问题不是没人想到,但大小姐的人设摆在那里,一来她作为主人根本用不着搞这些歪门邪道,二来她是个盲人,写日记应该不用文字。
“那女仆喜欢的人……”说到这个,大家当然会先想到这座庄园里唯一的异性“男仆”了。
”她喜欢男仆,那这个密道是为了查看大小姐的状况,好幽会吗?”
“不通啊,监视大小姐——一个盲人——用的上密道吗?而且她是女仆啊,哪里来的权限做这个密道啊?”
“而且,女仆会和男仆搞图书会吗?太不把大小姐放在眼里了吧。”
大家被疑问层层包裹,小白领听得头晕,赶紧往下念,只见一堆情话后,画风突然发生了变化。
(医生说我得了病……大概命不久矣。)
(我不怕死,再也看不到你这件事,比死亡更让我感到恐惧。)
大家的讨论声小了下去。
“这,韩剧展开?”妖艳贱货啧啧称奇。
“这暗恋也苦逼了……”不知道是谁小声说了一句,小白领慢慢的又往下读,(我把那个孩子带进了家门,你发了脾气,质问我那孩子是谁,我的情人吗?我无法说出他的身份。你负气出门,被花园里的玫瑰刺到了手指,也没有让我处理伤口。我竟然对你的生气感到有点高兴。)
看着女仆的一片真心,又想想男仆还会偷主人家的东西的品行,还是挺令人唏嘘的。
小白领念到这里,咽了咽口水,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冒犯什么,空气都冷了不少似的。
他把那盏灯更往日记那儿凑了凑,继续念那娟秀的字。
(难以置信,那个孩子居然偷东西,面对我的指责,他像他那讨人厌的父母一样,拿你来要挟我。)
(不管怎样,我希望你永远美好。)
他停顿了一下,打算给大家也给自己一点接受的时间。
整个房间里像是被冰冻住了,大家都没有说话,并且也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同样的迷茫。
“男仆”偷东西,“那孩子”也偷东西。
男仆是后来才来的,大概是因为女仆的身体不好了送过来顶包的。
当然了,这都不是大家无言的重点,重点是他们大概知道女仆喜欢的人是谁了。
大家都是新时代好青年,自然是不会对别人的感情生活指指点点的,女仆喜欢大小姐也没什么,问题在于,她喜欢的方式。
写日记表明爱意但是没什么,但是,造暗道偷窥是不是有点过了?
你看我我看你,气氛平静下掩盖着灼热。
绅士示意小白领可以继续,小白领看神一样看着他,然后继续往下读。
好在已经是最后几页了,小白领想,他一点也不想当众人的焦点,更不要说在这种时候了。
(我的身体好像不行了,那孩子……你弟弟……我不应该把他送来你身边。)
接着,最后一页。
(那孩子,那孩子……死……)
最后一句,是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清秀笔迹。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的爱着你。”
“说实在的,有点……”中二病发挥了自己一如既往的欠,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说完,只是耸耸肩,“当然了,那个时代嘛。”
他的话音刚落,所有人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就同他们上次听到的一样。
【很久以前,这里住了双目失明的大小姐和女仆。】
【某一天,女仆独自出门后,带来了一名少年。】
【有一天,女仆失踪了。】
这是庄园第二次给他们提示了,虽然只是之前他们找到的东西的总结,但好歹告诉了他们,他们的方向是对的。
“现在我们知道了,一共三个人,大小姐男仆和女仆,大小姐是个盲人,可能还腿脚不便,女仆喜欢大小姐,甚至到了写情书偷窥的地步,男仆则是后来过来的,手脚不干净。”猎人总结一般的说。
他又打量了一遍这个房间,对其余人说,“我们出去再聊吧,这里太狭窄了。”
学霸本就站在外围,挡住了从外面往里面投射的光线,听到这句话之后,她用苍白的指节按了按眼皮,抬腿从暗门里走了出去。小白花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到现在也没给点反应,像是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想法。
随着学霸的动作,光从外面透了过来,整个房间的亮度增加了一些,却还是看不太清外面的东西。
几个人鱼贯而出,接触到光明的时候,他们不由自主的闭了闭眼睛,看到外面的一切都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小白领走在后面,手里还提着那盏灯,绅士站在他旁边,手里拿着那本日记。
在知道了暗道里的一切,看到外面平平无奇的房间之后,仿佛什么东西都有了深意。
妖艳贱货仔仔细细的把这个房间打量了一遍,又听到小白领说,“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错的,但按照那本日记上说的,那个少年,应该是大小姐的弟弟大少爷?女仆可以赶走少爷吗?”
“而且他还偷东西?少爷能有这个家教吗?”
“难不成是私生子?”妖艳贱货慢慢地说,“因为私生子来争家产了,所以女仆不得不把他赶出去,又因为自己的身体不太好了,就又把他带了回来。”
“不合理。”中二病皱着眉头说,“女仆肯定没那么大权利,更没可能改造庄园吧。”
他反驳完之后,又忍不住开始碎碎念,“还有,倒数第二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杀掉了男仆?只因为他偷东西?”
“那还不简单。”学霸冷冷道,“没有大少爷,只有一家想靠女儿一步登天的穷酸货。”
中二病坐在女仆的木头椅子上,像是被这句话打了一算,思路一下子畅通了,“你的意思是,女仆和大小姐的身份是反的?!”
难怪她能改造庄园,还能赶人。
“可为什么?”绅士淡淡地说,“她明明能说出来。”
“因为女仆喜欢大小姐啊,大小姐要是被爆出来身份不配,她要怎么,嗯,生存下去?”
虽然女仆觉得大小姐是天仙一样的人物,谁也不知道到底是大小姐真的这么好,还是女仆情人眼里出西施。
她是个盲人,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管是哪个时代都难生存,以女仆的叙述还有一家子等着吸血的亲戚,以女仆对她的喜欢,当然不会这么做。
“所以……女仆喜欢大小姐,为了保护她就没说出来,也是因为这个她被大小姐的亲生父母道德绑架了。”小白领心有余悸,但还是从里面扣出来一点违和,“她生病估计是病死了,那男仆房间里的血又是哪里来的啊?”
不会是女仆死了之后化成的厉鬼吧?
“那那个男的还挺惨,被拖了好几米吧。”妖艳贱货心有戚戚。
对于他们来说,这一条线算是圆上了。死的人是男仆,杀死他的是女仆,动机是怕他害大小姐。
我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啊,小白领说,被厉鬼追着,他要跑肯定也是往楼梯下面,怎么会跑到自己的房间啊。
“他是被鬼拖回房间的。”猎人的声音带着点犹豫,“会是这样子的结局?”
绅士听了一圈,缓缓开口,“你们好像忘记了一个人。”
“大小姐?”猎人接上了他的话,他的表情变了一下,显然不知道接下来的话能不能说出口。
大家当然会下意识的忽略大小姐,毕竟她在这个案件里只是扮演了催化剂的作用而已,至于其他的……什么其他的?
绅士非常有风度的坐在那里,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们,“如果真的是女仆杀了男仆,大小姐不知道的可能性很低。”
“为什么?”学霸发问。
她很少说话,但每次说话都能吸引到别人的注意。
穿着和前两日不同,但依旧是唐装的男人语气平静,“盲人看不见,因此别的感官会更明锐。嗅觉,听觉,触觉……走廊上的血直到我们来都没有清除,她不会闻不到。”
“那也可能是女仆威胁了她啊,‘你要是不听我的我就把你也杀掉’这样。”猎人表演得绘声绘色。
“女仆爱着大小姐,就是为了大小姐才杀了男仆……她会对大小姐说这么无理的话吗?”妖艳贱货合理推测。
……说的也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