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州地界不大,却是人口众多。尤其是到了中心的城区,放眼望去皆是各色林立的店铺和熙熙攘攘的人群,繁华程度堪比皇城。
因恰逢五日一大集,长街上车水马龙,萧琛他们与前来接待的官吏不得不下马随着人流缓缓往前走着。
其实按照萧琛的官阶根本达不到分配官舍的资格,但此人是朝中高官萧平生之子,又是前任神捕陈又夏的爱徒,年纪轻轻又因为多次查破大案而被朝廷封为神捕。
看人下菜碟向来是官场的通行准则,当地的知府早已换上笑颜等候多时。
众人抵达官舍已临近晌午,知府殷勤地在前边引着萧琛往后院走去,那张笑嘻嘻的脸是一上午未能换下,生怕有所怠慢。
“萧神捕这边走,小心门槛。”服务态度可谓极佳。
萧琛淡淡嗯了声,随着进去。
房间较大,而且布置得清新雅致,该有的物什也一件都不缺。萧琛在房里转了转最后拿起窗边灯座上的蜡烛,思量了片刻看向身后的知府。
知府明显一愣,忙吓得低下头结结巴巴道:“额,这这……先前胡大人反复嘱咐一定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下官实在不敢违背,所以凡是下官传达到的地方都已换成了五分细的蜡烛。”
知府难以揣摩他的心思,说这些话几乎是字字斟酌。
素知胡成风节俭,却未料到如此节俭,萧琛不由得失笑,在手中把玩了会儿又将其放回原处。
“胡大人出事那晚你身在何处?”
知府举袖擦汗的手尚停在额头,听到这冷不丁的一问,当即吓得跪伏在地。
“哎呦,世子爷明查,胡大人遇刺,下下……官可是真的不清楚啊,只记得当时再进院,早已是熊熊烈火,浓烟漫漫啊,下官真的不知,”说着说着已然听出哭腔。
都说百姓父母官,可方才只是随便一问他便吓得泪眼婆娑,萧琛实难想象这种胆小怕事的人该如何为当地百姓撑起一片天来。
如此一想,胡成风为何死了几天才敢放出风来,答案已然明了。
胡成风葬身于火海,残骸虽能救出,却也失去了尸体解剖的价值,倒是后来被杀的刘丛还可以一看,说不准能找到什么。因事发突然,又死因不明,此时两人还未被扶棺下葬。
何生在身旁极感眼色,瞥他一眼,问道:“刘丛大人的棺椁现下放在何处?带我们去看看。”
“是是是。”知府忙不迭从地上爬起来走上前引路。
众人穿过几间小院,才走到一处树荫蔽日的阴凉地,此处有间专门存放尸体的冷藏石室,室外有好几排士兵佩刀轮班把守,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
“回神捕大人,这石室是下官托人费重金打造,就是怕贼人再来毁尸灭迹,即使来了也是无功而返。”知府殷勤道。
萧琛点了点头:“嗯,开石门罢。”
石室幽冷,确实是存放尸体的佳处。但毕竟死的时辰太长,棺椁开启时,臭味还是散发了出来。知府同身边小厮许是未曾见过这种场景,立时嫌恶的捂上鼻子,悄然后退至一侧。
“刘大人死时是趴着还是躺着?”萧琛盯着尸身,径自沉思。
“是趴着的,”知府答道,“但我们发现后就立马把刘大人放到了床上。”
“何时发现的?”
“闻声就赶到了。”
估计他们是刚听见刘丛的惨叫就闻声赶来,杀手也来不及焚尸了。
看着刘丛扭曲并布满尸斑的面容,萧琛眉头微皱,朝身旁仵作打个手势,将尸身翻面。
可若是及时将尸体放到床上为何前身还会有如此多的尸斑?显然,尸体中途被人挪动过,并且是在刘丛死后的三到六个时辰之内,挪动了尸位,前身遭到压迫。
方才萧琛已提前翻看过验尸格目,记录详细却唯独致死的凶器不明。
“除了你们还有谁来过石室?”萧琛认真的在刘丛脖子周围寻找蛛丝马迹。
知府微怔,想了想道:“因事关重大,下官一直派人守着,也没有什么人来过。”
此时萧琛突然注意到尸身脖颈处的一个小红点,顿了顿,忙翻看前身脖颈处的小红点,两点对称,横穿而过,命中死穴,定是以针杀人。
“竟有如此厉害的功夫,以针杀人?”验尸的仵作也看出端倪,不由得惊讶道。
“针?!”知府突然觉得自己的脖子有阵凉风吹过,一个寒颤竟让他猛然想起一事来,“神捕大人,下官派人清理胡大人残屋时有见到根长针。”
“怎么现在才说?”萧琛一怔,不禁皱眉斥道。
“这……下官实在不知是,”知府摸不清他的脾气,又生怕说不到点子上,吓得支支吾吾。
“在哪儿?”不等他支吾完整,萧琛便一下打断。
“就放在议事的厢房内。”
…………
银针比一般的绣针要粗长很多,想必这也是能够穿透胡成风和刘丛脖颈的原因。
民间的绣花针大多以铁制成,银的价格昂贵,并不多用。能用银的也只有施针救人的郎中,可郎中的针又没有这么粗,市面上也没有卖的,所以此针应是专为杀人研制,出自江湖组织。
以针杀人必得疾稳准狠四点共修,萧琛虽见过这种功夫,但能够穿透人的身体的,这还是头一遭,若没个十几年的捻针功夫,根本不可能。
“这,这从未听闻两位大人有什么婢女妾室的,怎么就……”知府立在旁边偷瞄了一眼萧琛的脸色,声音心虚的如同蚊子哼哼。
“江湖之广,能人众多,用针杀人的不一定都是女子,况且胡大人一向清廉自爱,又崇简节约,怎会去做些乱七八糟的事?”听到知府有意揣度,萧琛不禁皱眉讥讽,“倒是知府大人生得白白胖胖,像是经常出入烟花柳巷之人!”
“下官……”被萧琛凌厉的眼风一瞪,知府悻悻然垂下脑袋,犹如霜打的茄子,顿时没了方才的气势。
“即已查明致死凶器,两位大人又是为国效力而卒,那就赶快上报朝廷,将其厚葬了吧。”萧琛瞥他一眼嘱咐道。
“是是是,那是自然。”知府忙不迭答应。
…………
小吏送来的饭菜已凉,知府的接风招待也已拒。从右都到孚州千里的路途奔波,萧琛现下实在没有什么胃口,况且心中尚有疑虑未解,此时他正立在书案前给爹爹写信。
信的内容也不过是告诉萧平生两位大人的致命死因,自己也已安顿好,劝他不要担忧,保重身体。
萧琛将信条卷起放入密封的竹筒中,看着鸽子携信飞出,他心中反倒被石头压的更重。
吕厉在孚州牢固的根基是他未曾预料到的,尸体的挪动更是让他知道了这老狐狸的精明谨慎。
按照吕厉的所想,胡成风和刘丛一旦发现其通敌的蛛丝马迹,为了将证据带出去,都有可能藏在发丝之间,所以杀手才会再次赶回,将尸体翻身检查确认,从而使前身遭到压迫,出现新的尸斑。
这杀手果然厉害,如此重重围困都能让他钻了空子,若非有士兵轮番把守,不好引起火来,否则也难逃毁尸灭迹。萧琛心中暗忖。
假账已然毁于火海,现下也无从查起,若他猜的没错,过不了多久,吕厉便会向朝廷推荐自己亲近的官吏前来任职,此举更是在给爹爹和高丞相一个警告。
并且如此一来,再想搜集吕厉通敌的蛛丝马迹,难度可谓登天。
萧琛面色沉重,深觉自己爹爹这个御史大夫做得憋屈难熬。
“公子,您让我查的都查到了!”小跟班何生从外头匆匆跨进房来拱手禀道。
“哦,查到了?”萧琛侧头讶道。
“是枫叶坊,”何生答道。
枫叶坊,一个隐于江湖,出于江湖的杀手组织。即是杀手组织,那便是靠杀人而活。只是此坊所杀之人皆是民间痛恨的贪官污吏,恶贯满盈的嚣张贼寇。存于江湖数年,一直被民间称为侠义组织,鲜有抵诽之说。
先皇曾亲自下令剿灭此组织,可因那些清廉的官吏正心中痛快,所以不过口头下达或直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糊弄过去。而那些对枫叶坊恨之入骨的恶吏素闻他们的厉害手段,唯恐避之不及,哪敢正面招惹?
所以此令犹如一纸空文,泛不起半点波澜。
相传此组织至今已传了三代坊主,现在掌管坊间的是花不语。
此人武功高强,治坊手段毒辣,杀起人来远胜前两任坊主,在江湖上名声颇广。
凡是进枫叶坊的人,无论男女,都必须要过一次杀人的考验,算是为以后练手铺路。并且这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若是成功了,自会有人前去接应,若是失了手,要么被人杀掉,要么就被自己人杀掉。
这是真正入坊的规矩。
萧琛自然知道这个杀手组织,但正因其行踪诡秘又是个侠义组织,他也并未过多在意,甚至上次捉到那个女孩后又把她给放了。
现下想想简直后悔不已,若那时将她关一关,审问审问,现下也不至于猜测的如此艰难狼狈。
何生见他一脸沉闷,忙倒茶递水,萧琛接茶未动,沉思良久才问道:“这不是个侠义组织么,怎会滥杀无辜?”
“有钱能使鬼推磨,小的估摸着此组织徒有其名,内里早已变了质!”何生不屑道。
此话并非没有道理。
可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既然很少与朝廷打交道,那么一个正规的杀手组织又怎会傻傻的去替他人卖命?任凭佣金再多,定也会留有后手以防雇主情况有变……
如此想来,证据一事似有了新的眉目。
萧琛摸着茶杯边缘垂眸片刻,长舒了口气道:“看来我得出趟远门。”
“啊?”何生一头雾水。
萧琛扭头瞥他一眼,何生怔了怔,霎时领悟:“小的这就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