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富兰克林

北京的冬天,寒风过后,一如既往的阳光普照。
一辆列车喘出白茫茫的蒸汽,汽笛长鸣,载着黑压压的人群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奔腾而来,咣当咣当地,终于停靠在了北京前门火车站。车厢的三级台阶上走下来一位衣冠楚楚,金发碧眼的笔挺青年,和周遭灰头土脸的人们格格不入。
青年一眼就看见人群中的目标,那是一个中年人,也是蓝色的眼珠子,只是金色的头发大概因为年纪的关系,有些发白。中年人脸上洋溢着多年未见的激动,青年朝他兴奋挥手,加快速度向他走来,热烈地和他拥抱。“约翰叔叔!”青年一脸兴奋:“好久不见!”“富兰克,这么些年,都已经长成一位真正的绅士了。”
约翰笑着,看着已经跟他一样高大的青年人,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刚离开苏格兰的时候抱着他的裤腿哭鼻子不让他走的那个小小的少年。“叔叔,你离开的时候我才刚会拼Uncle,可现在我已经上大学了。”
“时间这样快。”约翰感叹。
“时间快不快,关键要看在轮船和火车里被‘囚禁’多久。”富兰克林耸耸肩膀,扭了扭酸胀的脖子。不想再回首旅途中的日夜。真是囚禁——颠簸、闷得令人发狂,即使是在二等舱里也能时不时闻到邮轮的燃料混合着面包的古怪气味。
约翰笑了:“半个来月的时间,又坐好几天的车,把年轻的绅士都累坏了。”“坐船是够呛,但还能在甲板上走动吹吹风,坐车才是真难受。叔叔,你能想象那种俄国咧巴面包的酸味混着法国劣质香水的浓烈,还有捂了好几天的汗味吗?”
本来早就想到中国来,就是因为怕坐船坐车,耽误了许多时间。最后终于鼓足勇气,才踏出这一步。约翰年轻的时候也最是怕坐船坐车,所以感同身受。
老约翰睁大眼睛,皱着鼻子,连连摇头,表示不想再想象那个气味,转而问他:“你的父母怎么样?”
“还不错,”富兰克林回答:“天天在家摆弄花草,三天两头开舞会,你知道的,就是以前那样。”
“这就是他们不咸不淡的‘普通生活’。”约翰把“普通”两个字说的很重。
说话间,两人走出了火车站。一排整整齐齐的“洋车”停在门口,拉车的人不断地向车站里涌出的人群吆喝:“大爷,去哪?上车吧,瞧着给!”
约翰招招手,不远的地方缓缓驶来一辆骡车。“富兰克,为什么你要到中国来呢?”
富兰克林愣了一愣,心说,不是因为你在中国吗?这么说,又觉得叔叔会觉得他见识浅薄,贪图水到渠成的捷径,白白的上了大学。想了一会才答道:“母亲倒是一直不想让我到中国来。她不明白,她问我为什么不去印度。她说都是看上去差不多的东方。我说,那个只需要五千个英国官员就能管理的国家大约不比中国更值得来。你知道吧,叔叔,我主修的是社会学。”富兰克林说。
骡车在他们面前停下来,车厢上圆下方,前面空着没有车门,但两边有窗。一块棉布的车帘挡住车门,看着很是暖和。车子看起来比街上别的骡车都大,特别是车后的挡子。赶车的车把式跨坐在车沿的左边,手里拿着鞭子,恭恭敬敬地下车来,从车沿底下拿出一条漆得很讲究的小长凳子。
约翰用地道的中国话客气地对他说:“老张,我还并不是腿脚不便的老人,不需要长凳来接脚呢。”
车把式老张恭顺又机械地答道:“李总管交待了好几次,要我仔细着服侍庄大人呢。”
约翰只得顺着他,然后向富兰克林比了个“请”的姿势。富兰克林看看那骡车,感觉该是和马车差不多,于是走到车跟前,一手撑着车沿,一手撩开帘子,弯腰便钻了进去。听得约翰在车下发笑。刚想转过身问他怎么了,才发现他这个大个子,根本就转不过来了。于是又只有原路退着,狼狈地下来。
“叔叔,我才到北京,你就捉弄起我来!”有些生气的模样竟然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约翰笑着请他倒着退进去。
坐定,富兰克林才发现,这骡车外表就是些不怎样的蓝布,而里面的内围,竟然是绸和灰鼠皮做的,外头多大的风雪都打不进来,又华丽又暖和。
“富兰克,这就是中国。在你到中国之前,不管你用眼睛看到的是怎么样的外表,都不如你亲自拨开世俗的描绘,亲自来体验,中国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约翰笑着。“你来到这里,就是神的旨意。你且在这里,看看中国和印度或者伦敦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究竟是怎么样的不同和存在,遇到和别处不同的人,甚至可能像我一样,遇到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
富兰克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骡车载着他们,在风雪中缓缓驶去。那时的他,就是趁着假期来中国走走看看,顺便收集一些社会人类学论文材料的大学生,从来没想过要在中国呆上这么多年。
那时,是192年。民国十年就快结束了。
才短短几年光阴,北京便从大清龙旗换成了五色旗,又换成龙旗,又换成青天白日旗。这转眼要是一个轮回了。
天桥今天开市,人声鼎沸,接踵摩肩。东边的街心,有个茶馆,里头热闹极了,贩夫走卒、三教九流各人代表着各人的阶层,出出进进,像是滴入清水中的一滴浓墨,将最世俗的烟火气扩散到北京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少年站在茶馆前头,百无聊赖地靠着一根柱子,看样子在等人。少年大约是有十七八岁的光景,细长的凤眼,挺拔的鼻梁,蓬勃的朝气像是一层金闪闪的雾笼罩着他的周身。
少年大概是等得太久,或站或坐,总也觉得不安生,实在无聊,便观察起熙熙攘攘的人群来。
一个女人牵着一个孩子从少年面前经过,穿着一双褪色的红布鞋,虽然旧却洗得干干净净。那孩子看起来有八九岁,毛茸茸的围脖护着脸,看不清样子,只觉得衣服是新做的。
人太多太挤,女人不小心碰到一个刚从茶馆出来,拎着焦圈的男人,踉跄一退,低着头要往旁边走。那男人拦住她,弯腰看她低下去的脸:“哎——这不是艳红嘛?”手就要摸上她的脸。
那孩子吓得靠着他的娘。
女人皱起眉头,伸手一挡,啐一口,仍要离开。
男人不乐意了,嚷嚷:“哟,穿上衣服就不认我啦?大爷我花在你们翠缕楼的钱——”伸出两根手指搓搓:“可是不少呢。在外头摸个脸,算是利息。”说着还要动手,却冷不丁被人两根手指掐住手腕一把甩到墙上去。
原来是那少年。
少年收回手,环在胸前,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天桥从前可是天子走的,就不该让泼皮破落户也可以走。”
男人大怒:“怎么着?儿子敢打老子?毛都还没长全,就管起你爷爷来。关你屁事!这是民国了,你还当这是宣统十二年?我是破落户?”伸手一指那个女人:“她,还是窑姐呢!别他妈多管闲事!”说着,挣扎着起来,手偏要往那女人的脸上摸。
女人羞得想要立即遁走,也顾不得伸过来的猪手,只得将头低到肚子里。紧紧地握着孩子的手。
少年嘴角一扬,轻轻松松又将男人一把推倒墙上,嚯地抬起一条长腿,撕成一字马,将那男人困在墙上不能动弹:“不好意思,爷爷,您孙子我是个戏子,和窑姐一样,是下九流。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和戏子,得互相帮衬。”
人群渐渐聚集过来,扛着糖葫芦的小贩不小心打到身后正在围裙上擦手的饭铺伙计,又是一顿唠叨。
人群里有个洋人,可没人注意他,全等着看这一出戏子救婊子的好戏。
那洋人就是富兰克林,正四处逛逛,准备为他的社会人类学论文收集材料。遇到这种事情,当然要围过来,毕竟这可是一个观察中国底层社会的好机会。
富兰克林看了看当事的几位主角,那男人细鼻子上头两颗色眯眯的细眼睛,一头油腻的乱发,穿一件旧的棉袄,一看就是没几个钱的好色之徒,那女人五官虽然长得漂亮,却显得沧桑,脸色蜡黄,大概是个瘾君子。那孩子衣服却是新做的,如果不是他如小鸟一样依偎着女人,富兰克林几乎要认为他不是这女人的孩子。也许,女人是要带他去做什么重要的事。
倒是那少年,器宇不凡,英气逼人,一袭浅色的长衫,和他整个人般配极了。富兰克林不由得多看了那少年几眼,忘了“观察”剩余的人。
“咦,那是不是那小柳老板?”人群里似乎有人认出少年,指点着。
“哪个小柳老板?”
“还能哪个小柳老板?唱戏的,就是伴名角何世芬何大老板的柳依依啊,人称小何世芬。我在报上见过他照片,右眼角有一颗泪痣。喏,你看,是不是?”
“还真是,看这身手,肯定得是练过。”
人群骚动起来,都想围过来看他是不是柳依依。
少年没想到有人认得他,腿略松了一松,那男人瞅准时机,唰地往下一蹲,从他胯下跑出去,焦圈也不要了。
少年也懒得追他,对着那跌跌撞撞的背影喊:“哎,焦圈!”
那女人感激地看着他,欠了欠身:“谢谢您,改日登门道谢。”
少年一拱手:“不必客气。”这才看清那孩子,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长得真好看。
那少年心中忍不住叹道:这张脸要是个男孩,学戏去,那得多惊艳四座。不过,谁家的爹妈会舍得叫孩子去学戏呢?
女人又拉着孩子朝他欠身,便融入人群中。
见人群还在指着他议论,少年不好意思地揉揉鼻子,不等人群看真他是不是柳依依,便顺着墙角溜之大吉。
于是人群只得渐渐散去,富兰克林却还站在那里,心里默默地念到:柳依依。唱京戏的,柳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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