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紫陌红尘尽三生

那次血战后,柒韶归来执政。仅寥寥数月,她便再也不是那个世人眼中纯善到微尘不染的女帝。她行事的手段愈发凌厉,看人的眼神也冰冷到了极点。她在位独自掌权这几十年,做到了元襄当年的历而不暴,严而不苛。
那次血战后,柒韶废朝九日,十年内禁鼓乐,三十年内禁笙箫。
当然,或许有会伶工为了传承技艺而私自收徒,秘密传授,但这也无从知晓了。
纵然她执政严酷,但这几十年也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百姓安乐。
在有些道听途说的人看来,柒韶已经算是一个暴虐的君王。
然而在了解她的大臣眼中,这只不过是一个纯善懦弱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位善于治国的女帝的蜕变,再无其他。因为她再也不能信任何人,再也不能依靠任何人,孑然一身,任文调武,撑起了这一片江山。
应有的蜕变,无尽的辉煌。
“年纪大了,果然就是容易眼花啊……”
耄耋的柒韶常常揉着太阳穴微微一笑。上了年纪,她常常能看见他,看见她,看见他。有时候,她甚至还能听到自己从前的大宰相附在自己耳边低语:
——“小韶,你只要做一个善人。杀人的事儿,我替你来。”
而如今,柒韶已数不清自己曾下令处死过多少人,叛乱的、忤逆她的……她的双手早已沾满鲜血。她要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我可以,自己来。
韶华谢尽,徒留一世尘埃。
承平六十二年,女帝柒韶薨。
是她的养子柒戬发现她不在宫中的,随后安公公来报,皇帝一早便出去祭陵。
柒戬便是柒韶指定的顺位继承人。而如今的安公公,便是当年贤宦的养子后来又带的小太监。
野山孤坟,笙箫陵。或许这还算不上“孤”,的确,草木葳蕤,很幽静,还有一种神秘的美。
笙歌散尽游人去,始觉春空,垂下帘栊,双燕归来细雨中。
柒韶在陵前摆好了酒菜,给自己斟了一满杯酒。浑浊的酒在玉杯中微微荡起一层波纹,香气立即四散开来。
“阿笙,你还记得吗?这酒啊,是你在我及笄那年埋在桃花树下的,当时我们还约定,等你打下了北方的大半江山,就把这酒起出来庆功……这么多年啦,我可是现在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坛酒,你是不是也早就忘了啊……”
“忘了也没关系,现在我想起来了,咱们一起喝吧……”
柒韶一边碎碎念着,一边将另一杯酒绕着坟头撒了下去。
“箫哥哥,我不怪你,我从来都没怪过你。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为了我的江山,为了最后的结局必然会有牺牲,你不要再内疚了。”
如果有来生,我也不要做皇帝了。
生为皇帝,只会害了她,害了他。
害了所有爱她希望她好的人。
此时正值夏季,空气却并不炎热,在大片的树荫底下吹着微风反而觉得无比凉爽。年迈的柒韶颤抖着手端起一杯又一杯酒,眼角都笑出了皱纹,不断地对着两个坟包说着些什么。说着说着,眼角便有了些晶莹的光。
“你想不想我啊……二姐。”
我很想你。
以后我要投胎到普通的人家,再与你浪迹天涯。
一滴珍珠一样的东西滴到了柒韶枯皱的手背上。
“我每年都给你们烧好些东西呢,你们应该会过的很好吧。”柒韶抹去那一滴泪,又继续冲着坟包微笑,“到了地府应该就没这么多规矩了吧,等我去找你了,一定要记得接我啊。在你们面前,我还是想做回一个孩子。”
太累了。
这些年她虽然手段强硬狠辣,但是真的,太累了。
几十年来,她从未在旁人面前有过半点懈怠,唯有每次祭陵的时候,她才能放松下所有紧绷的神经,尽情地哭,肆意地笑。
“我过继了一个侄儿,叫柒戬。玉陵的后人给他取字无瑕。戬儿是个好孩子,他会治理好这片江山的。”
末了,柒韶不由自主地又添了一句:“就像当年的玉陵哥哥一样。”
因为女帝陛下每年都来这笙箫陵祭祀,所以安公公早就差人在陵旁修了一座安魂亭。柒韶蜷得有些累了,便端起剩下的半壶酒和自己的杯子走到了亭子里。
她浅浅地抿了口酒,放下玉杯,转头瞥着山下的秀丽风景,出神了片刻,轻声道:“阿笙,你看,这是我的天下,我治理得……还不错吧?”
恍惚间,她觉得身侧有个青衣的身影,微垂着头,三千青丝挽成的发式是她觉得最好看的那一种。那人眼波流转,抬起了头,绝世的容颜如太阳的光辉撒满了整座亭子。她看了一眼山下,最终还是将目光转向了柒韶,眸间款款柔波,深情似水。
眼见着那人褪去长衫,一袭猩红战袍,胯下泼墨踏雪,荡平了山月。
犹似当年,马嚼玉佩,手执红缨,奔赴新约。
见她风露中宵,立于军前,恍如隔世,重逢于野。
“真好。”
“我的妹妹啊,终于长大了……”
“最喜欢你了。”
“小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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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柒戬跟安公公带着一些宫人来到山上的时候,发现柒韶正趴伏在安魂亭的石桌上,阖目微笑,仿佛睡着了一般,走得十分安详。
魂归离恨天之前,她曾和她的阿笙,一起眺望过这江山。
她守住了陆笙用命为她换来的天下,在守护中被岁月一点一点耗尽了时光,成了耄耋老人,却因为有着那个执念不曾成家。
地上的人已老,而地下这名曾为她守护这江山的红颜,在那个惨烈的秋季沉睡过去再不曾醒来。歌尽繁华,永远是此间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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