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海鸥

克莱恩轻叹一声,伸手从虚空中取出武器,一把重剑,名为“葬风之渊”。这柄武器是和克莱西娅的“怒焰断雪”同一批造出来的。克莱恩仍会记得这件离奇之事:那一批次难得有了一批极好的材料,却只打造出这两把武器,仿佛天生该为一体,不可分割。分裂成两把已经是极限,再也容不下其它介入。
因此,他们兄妹也赋予它们自己最真诚的冀望:只有斩断风雪、埋葬风雪,他们才能从那孤寂的死亡天地中看见绿色的希望。
本来只有人类才能拥有的“守护者之心”、克莱恩最大的后盾——“风雪之乡”的颜色却是苍银蓝色,“守护者”的阵法都是这种奇特的颜色。克莱恩并不喜欢这种颜色,太过冷的色彩,总会让他觉得自己又回到那冰天雪地之中。
但,这守护的苍银蓝色依然在他身上亮起,盘旋着凝聚在他的上空,就像风雪之乡苍茫灰暗的白天、高悬在天空那被冻得失去颜色的太阳。而他听见莎罕在轻声哼着一首歌,伊夏蛇之恋伴随着这歌声开始起舞。
传说伊空大蛇神赐予她最钟爱的女儿、伊夏大蛇莎罕的武器,就是莎罕恋人的脊骨。伊夏大蛇因为战争失去了恋人,她向母蛇神恳求祷告,希望能陪伴恋人渡过黑河。
母蛇神抽出女儿恋人的脊骨,制成武器赐给伊夏大蛇,伊夏大蛇便抽出自己的脊骨陪恋人渡过黑河。恋人的脊骨则化为武器永远陪伴她,从此伊夏大蛇和她的武器再也不分离。
伊夏大蛇和它的骨链,是永远不可拆分的一体。从战斗开始的时候,那若有若无的曲调就开始游绕在风中,那是掌握节奏的号角。
歌声的曲调温柔而忧伤,轻灵的声音像夜雾一样缥缈。但是莎罕的动作却快又凛冽,每一击都有雷霆的声势和暴风的力量。武器撞在“风雪之乡”的范围上,骨刺和棱角延伸出百倍的攻势,凭空便荡漾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穿过“风雪之乡”的力量落在克莱恩的武器上,一次接一次,像暴雨一样密集。
这股力量还不足以撼动他,但也不能随便小觑,而克莱恩又是那样对什么都极其认真的男人。他就这么沉默地听着莎罕的低声哼唱,用对战士和战友应有的敬意一次又一次认真回击。
“风雪之乡”在他头顶盘旋,无时无刻不在变化。苍白的纹路和银蓝的光芒交织出最为玄妙的组合,莎罕绝大部分攻击的力量都像投入不冻河的飞雪一样,瞬间消无。如果没有这个护阵,莎罕会是个很可怕的敌手,可是,在“风雪之乡”的光芒照耀之下,仅以亡灵之身的莎罕无法伤到他分毫。
仅凭真正的剑招、真正的自己的力量,克莱恩更是从未输给过任何人。
迅裂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甚至没有超过一首短短的歌谣的时间。四野苍茫,却因为“风雪之乡”飘散起银蓝色的雪絮,那微弱的光芒却能照亮这方寸之间。莎罕很快就不能动了,亡灵法术赐予她的那具完整的骨架上,现在布满了蛛网一般的纹裂,在那些细缝里,好像有红色的岩浆在流淌。
终点已到。克莱恩收起攻击,他给莎罕留下了一点时间,也想听听这昔日的伙伴最后还有什么遗言。
可是莎罕只是仰起头,看向上空。克莱恩便也看向上空,一片黑色,亡灵的目光即便能较为轻易地穿透秽灵云的遮挡,却穿不透如此盛大的变异形成的奇迹之烟幕,何况现在还是深夜。可是,再厚的幕障之后,那苍蓝如洗的晴天、秘蓝如镜的夜空,还是一直存在的。
“小夜莺,带我去找她吧。你能飞得那么高,飞到蓝天里、飞到我族蛇神的脚下。她必然在那里,带我去找她——”
破裂的骨头沿着蛛网一样的红线一点点爆裂开来,那些纹路是那么密集,最终将莎罕的身体炸成一堆骨屑。克莱恩听到莎罕临死前又接着哼起了歌,那是她生前经常哼的歌——
月光下、夜莺起飞了
故乡的黑河,缓缓、缓缓流淌
战士的铠甲、和雪光一样冷、和月光一样亮
战士凯旋归来,肩上站着夜莺、肩上披着月光
夜莺呖呖地歌唱、为战士衔上鲜花和柔情
露珠在花瓣上滚动,风铃系在指上
它是神的使者、是天堂的声音
是故乡的呼唤、是姑娘的葬铃
战士凯旋归来、身后跟着亡者的魂灵
夜莺呖呖地歌唱、为亡者指引方向
战士凯旋归来、像月光、像雪光
幽凉的夜雾里,有火光、有冥唱
故乡的黑河,缓缓、缓缓流淌
月光下、夜莺起飞了
河边的姑娘,洗干净刀上的伤、剑上的伤
众族的神明……
声音戛然而止。克莱恩仍站在原地,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惆怅。这一刻,他竟然有些怀疑自己选的路。如果失败了,如果他终将回归地下,他能像莎罕一样,对天空诉说想要找到雪儿的愿望吗?
大概不能。已经分道扬镳了,而且,他绝不容许失败。他已经失去雪儿,那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奉上自己的一切作为献祭,拉开这场浩劫的帷幕,那就不可能再回头。
克莱恩收起葬风,一瞬间就清掉了那点杂念。赢,他还有机会追回一切。只要他能掌握“奇迹”,掌握审判号角!
冯陆带着队伍出了城门,在空旷的地方摆开阵势。等对方的部队赶到,他才明白了为什么江云飒跟那几位亡灵过招总喜欢从墙头上跳下去——对方骑着数丈高的骨龙,人类的身高在骨龙的脚趾下,跟虫子没什么区别。
虽然不明所以,但对方摆出决战的姿态,那必然有其原因。江云飒猜测这次黑瘴森林骤然活动必有内情、且带回来这队亡灵内部有分歧的消息,也让他们可以一窥背后的真相。
冯陆没有江云飒的“眼睛”,所以无法从骷髅身上看出它们生前的样子,但是高等级亡灵勇士和普通士兵还是很好区分的,目前,冯陆面对的就是三具骨头完整、铠甲森然的过去英雄。
冯陆不想像虫子一样仰视对方,因此也费了些力气用阵法抬高他的队伍的海拔。苍银蓝色的浮阵在脚下交织成看似透明却坚实的地面,冯陆很庆幸骤然全队升空,那些临时被选出来的“觉悟者”们没有一个发出惊呼。
在冯陆眼里,亡灵勇士们都长一个样,眼睛是黑暗隧道里跳跃着的红色火种,声音是水底般的深沉幽远,别说分辨身份,就是要区分细节也很难。
但为首的亡灵勇士一开口,冯陆就知道他是男性:“小子,情势我们都心知肚明。我们来这里就是杀了你们,你们也不必对我们抱有什么奇怪的崇拜,我们和你们现在不是一个立场,战场交锋,生死无尤。拿出你们的本事来吧。”
说完一招手,他身边的两位亡灵默契地带队分散,开始冲锋。冯陆也下了简单的指令:“莎莎、沃尔,你们对那两队。”身后的队友应是,接着队伍飞快分散开来,很快两军就冲击在一起。
开口宣战的亡灵勇士没有留下任何士兵,看来是准备单独对付冯陆。而冯陆为了维持阵法,留了些人在自己身后,却也不准备搞群殴。他盯着眼前拿着一把大砍刀的亡灵勇士,灯笼悬浮在面前三寸之外,气氛一时凝重起来。
“喂,你叫什么名字?”亡灵提起砍刀,却突然问了一句。冯陆微有讶异,但也很快就报上自己的大名。面前的亡灵顿时了然地点了点头:“你果然是那个花痴的后代。没想到啊,他居然真的活到了圆满自己愿望的时候。”
冯陆对自己先祖的“名誉”也没什么荣损与共的执着感,相反,他可太认同他们的家族传承了,因此只是很平静地鞠了个躬:“先祖运气比较好,可以活着享受到你们荣光的余荫。但是,我相信他余生都在纪念你们,在哀悼不能与你们一起活着见证这应享的荣光。”
“别说的酸不拉几的。”亡灵、老欧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砍刀,“我对那个花痴的了解比你清楚多了,虽然你是他的后代,但见过他本人的可是我。”
“正因为你们是同一个时代的战友,所以我的话是不是真的您自己也有判断不是吗?如果这是虚伪的托词,我也不敢说出口。”
“唔,你说得倒没错。花痴虽然花痴,却也是一个强大的战士,而且,挺尊重女性的。要不是这样,团长也不会对他另眼相看,那个花痴。”老欧念叨着,突然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海鸥,你应该知道我的名字吧。”
海鸥,是的,他原本的名字叫海鸥。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叫他老欧呢?大概从初见时,她用不标准的口音连续把他的名字喊成“老欧”之后,他就开始叫老欧了。因为是她喊的名字,因为他也听得很习惯了,所以“老欧”这个名字就陪伴了他的下半生。
从亡者的世界清醒过来,了解到现状,明明只过去闭上眼睛的一瞬间,世间时光却流失了数百年。他没有在黑瘴森林里见到她和英绯,半是庆幸半是惆怅。庆幸的是她们不会被打扰到死后安宁,惆怅的是他再也见不到她们了。他生前没有向她告白,结果死后也没有机会。
黑瘴森林里的生活复杂又简单。复杂的是,曾为人类的他突然有了对在世者的本能憎恨,简单则是,他出不了黑瘴森林。在那座森林里,时间是最不值一提的事情。大多数时间在沉眠,少数醒来的时光,也只是静默神游,懒得动弹,没有了生前的好奇心。
他不像克莱恩,不管活着还是死后,永远改不了心思比森林里的叶子还要多,对黑瘴森林和召回他们的术士也没什么探究的兴趣;他也不像克莱西娅,野兽一样的生活着,也有着野兽一样本能的聪明和直觉;他甚至不像格雷和林杰,或遵从亡灵的规则、或随波逐流着。
他只是在思念,思念生前的她、思念死后也未述说出口的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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