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同根之骨血

“若不是老师,本宫早就到九泉之下去陪她了……”
“如此说来,你那个老师又给了你新的希望,就是所谓的复生术?”
何穆从旁冷冷地询问着,试图抽丝剥茧寻根盘底,尽可能弄清楚有关于这个神秘的老师的所有“杰作”。
他是怎么告诉太子的?以太子这样算无遗策的可怕心计,居然对他的老师言听计从不说,连复生术这种听着就很不靠谱的说辞都能信,而且太子说他马上就要成功了,也就是说他可能已经为了复活何落做足一切准备了……他到底都干了些什么?他老师口中的复活之法,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同根之骨血,所爱之魂灵,众人之祷诵,则复活之日可期。”
大约是想到多日的努力很快就能收获最后的胜利,太子渐渐冷静了下来,言语间又重新有了逻辑,不再需要过多的引导,就能自己把整件事情说个明白了:
“老师刚开始告诉本宫,阿落或有机会可以死而复生的时候,本宫当然也是一万个不信的,即便老师能力超凡,但逆转生死一事,本宫从不敢想。可是,老师却给了本宫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教本宫不能不信。”
太子口中所说的例子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以一己之力干掉两国大将军的燕初。
叶宁他们本来就觉得相当奇怪,当年的化龙丘一役,燕初那小子出了这么一场大风头,直接一举把两边都得罪个干净,那根本是拼了老命了,事后怎地会没人找他算账,居然还让他好端端地活到了一年后,又叫他们俩给撞上了?
之前燕初说自己是太子的人,何穆还一度觉得太子要保下此人恐怕不容易,现在看来,真正保住燕初的,只怕是另有其人。
比如说,他那个三句不离口的老师。
“燕初是本宫早就安插在师父麾下的一枚棋子,师父一死,这枚棋子就没有用了,本来他的死是最好的结果,杀了他可以堵住悠悠众口,可以让众将士解恨,也能对师父您有一个交待。所以班师回朝之后,燕初就被判了斩立决,推到闹市口,由师父您的副将梁信亲自行刑,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然而,太子说什么都想不到,自己竟会在大半年后,重新见到一个活生生能说会跳的燕初。
死而复生的棋子就这么站在自己面前,能让燕初死而复生的老师同他并肩而立——这叫太子如何能不相信?又如何能不因此生发出十二万分星火燎原般的希望来?
“这绝无可能。”
何穆摇着头道:
“要么是你那老师施了障眼法,把带到你面前的人幻化成燕初的样子;要么就是当年被推出去问斩的人被施了障眼法,其实燕初根本没有被砍头,一直都活得好好儿的。我前些日子曾见过他,以我的判断,想来是后一种猜测比较有可能。”
前几日在叶府,何穆二人可不仅仅只是见到燕初那么简单,他们对燕初审问了很久,甚至于连捕灵术都对燕初用上了,如果说这样了何穆还分辨不清楚当时站在自己跟前的燕初究竟是真是假,那他这么多年神君也就算白当了。
也正是因此,何穆才能够百分之百地确定,他见到的燕初一定是一个没砍过头没丧过命的燕初,如若他先前当真被用过什么逆了天的术法,自己在捕灵之时就决计不可能察觉不到任何异样。
“不会的,不会的!”
太子一时间心下有些慌乱,此事从头至尾不过是一个假象,这种可能性他一丝一毫都不敢想:
“老师是绝对不会骗我的!骨血,魂灵,祷诵,本宫已经万事俱备了,阿落会醒过来的,她一定会醒过来的!”
“对了,你方才说同根之骨血,是什么意思?”
又一次听太子提及这三样据说是复生之术的必备先决条件,叶宁突然间想到了什么,连说话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地抬高了调门:
“难道说,你派了一波又一波的人去要何老将军与老夫人的命,又把他们带走,就是为了……这个什么骨血?”
“师父一猜即中,弟子佩服。”
嘴角轻轻一扬,太子的情绪又重新高涨起来,方才短暂的慌乱看上去倒是没有给他带来太大的打击:
“原本我也不想这么做,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取走何仙君的骨血,毕竟您和阿落一母同胞,同样算数,只要拿到你的尸身,第一步就算成功了。”
只可惜,太子根本得不到何穆的尸首。
太子秘密地雇佣了一群盗墓贼前往蓟国,目的就是为了暗地里把何穆的尸身从墓里挖出来,再悄无声息地带回襄国;孰料那群盗墓贼经验丰富诸事顺利,行动全程都没有暴露半点蛛丝马迹,却偏偏在最核心的地方卡了壳——那个“何穆之墓”压根儿就是个衣冠冢,别说尸身了,他们连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挖到。
消息传回到襄国,太子和他的老师都惊呆了。老师连忙派人去查清楚事情真相,方才得知原来何穆的尸身早在化龙丘那儿就已经不知所踪了,从一开始给他立的墓,就只是个衣冠冢而已。
最便捷有效的一条路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堵上了。
虽说何老将军膝下并非只有一儿一女,但却只有何穆与何落是老夫人所出,其他那些个同父异母的兄弟称不上是“同根之骨血”,取了也没有用。既然无法从何穆的尸身上做文章,那么剩下的唯一一个机会,就着落在了何老将军与老夫人的身上。
按照他老师的说法,何穆必须同时取得何老将军与何老夫人的骨血,一道融入何落的躯体之中,三大条件之一才算是大功告成,便如同由她的亲生父母再“生育”她一回一样。
可是二老远在千里之外,在蓟国地位匪浅,自身的本事也非寻常人所能及,不论是明目张胆地抓捕何家二老,还是在暗处设法派人刺杀掳掠,基本上都可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唯一有可能得手的时机,就只有当他们二老身处太子主场的这段日子了。
对于他们二位会不会前来襄国这件事情,太子和他老师倒是相当有信心。不管怎么说,何落也是他们的女儿,即令是一场冥婚,老将军和老夫人也绝无可能不亲自来送他们的女儿最后一程的。只要他们敢来,那就别想走了,不管需要付出多少代价,牺牲多少兵马,太子也一定要把他们永远留在这片土地上。
下定决心之后,太子立刻找到了他的皇兄,告诉他,自己决意一切照旧。
这一下,连襄国国君都有些不忍心了。
他原本就已经被付辄石破天惊的大手笔给惊得不轻,虽说后来听到何落去世的消息,知道眼看着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心里头免不得一阵失落气闷,但他也无论如何没有想过还要太子继续履行先前的诺言。
然而,太子却主动告诉他,人依然要取,东宫之位依然可以放弃。
他莫不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死讯打击得太过,整个人彻底魔怔了?
平日里再怎么不对付,亲兄弟之间的骨肉亲情也摆在那儿,正如同先前太子病好以后,并没有因为生病期间被国君趁虚而入,险些夺走手中权力而反过头来把他这个皇兄逼入绝境一样,他肯定也是不愿意看着自家弟弟就这么一根筋地闯进死胡同,撞了南墙都不回头的。
用半壁江山换一个心上人,还可以说他用情至深;但若是用半壁江山换一个死人……
国君并没有立时答应,甚至于一度犹豫着是不是该告诉母后,让母后去劝一劝自己这个弟弟,让他尽快节哀顺变。这个时候,太子的老师又一次亲自出马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同国君说道的,总之,他面了一次圣,国君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他说服了。
于是,襄国国君通过蓟国国君给何府下了令,何落终究还是成为了襄国的“皇后娘娘”。
“见到阿落棺材的那一刻,只有本宫自己知道,本宫心里有多么害怕。万一阿落跟何仙君你一样,棺材里空空如也,本宫该怎么办?无论是死是活,就算进了阎王殿也找不到阿落了,该怎么办?好在老天垂帘,阿落就在这儿……其实本宫知道的,阿落只是一时伤心过度了,她心里还是有本宫的,她是决计不舍得撇下本宫一个人的。”
太子垂眸看着棺材里的何落,目光中尽是偏执的痴狂。
可惜,太子眼中的老天垂帘落在何穆眼里,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说起这个,付辄,我问你,阿落的尸体历经数月而不腐,你究竟对她做了些什么?”
“没有。”
太子回答得不假思索,表情甚至于很有些气愤:
“阿落是本宫放在心尖儿上的人,本宫怎么可能对她的……对她不敬?本宫对阿落的感情如何,你根本就不知道!”
何穆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他相信太子说的都是真的,也相信以太子对阿落的感情,他确实不可能做任何伤害阿落的举动。可是,阿落的尸身完好无损,这根本不正常,最重要的是,以何穆的眼力,他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这必然不会是障眼法。
阿落的尸体,是真真切切地一如生前。
如果不是太子做了什么,那么不消多说,肯定就是他那混账老师动的手脚了。
这个藏头露尾的宵小之辈,到底想干什么?整件事情从头至尾都是他的杰作,几乎是太子走过的每一步路,背后都少不了这家伙的推波助澜煽风点火,如此不遗余力步步为营,区区一个阿落,哪怕算上太子,就真的值得他这样大费周章?
努力了这么久,此人所图究竟为何?
何穆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可正是因为想不明白,他心里才愈发警铃大作。
事出反常必有妖。
缓缓上前两步,何穆自从来到这间地下密室之后,第一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俯首打量棺材中的何落。
何落打小就是个标准的美人坯子,长大了以后也没有长残,反而愈发地亭亭玉立,这也正是上门提亲之人络绎不绝的缘故之一。而今她躺在这里,身着盛装,施了粉黛,看上去更是美得惊心动魄,堪称倾世容颜。
何穆自己的皮相生得自然也是相当不赖,但他的俊美却与何落差异颇大,两个人看上去着实有些不大像是亲兄妹。以前何穆偶尔带着何落出门,若是撞见了不认识的人,十有八九会把他们二人错认成一对小夫妻,引出不少误会。他们甚至不止一次被人当面盛赞过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直叫他们好生哭笑不得。
只是而今想来,阿落心尖儿上那么些年都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一个挚爱之人,每当听到旁人夸赞“天造地设”的时候,也不知她会不会心中酸涩难言,格外思念远在千里之外的心上人?
奇怪,怎地又想起这些不相干的往事了?
何穆迅速收敛了心神,将注意力重新锁定在何落的面庞之上。既然阿落没有被施过障眼法抑或是其他任何可以混淆视听的幻术,棺材里的这位也的的确确就是数月之前香消玉殒的何落,那便足以说明一点——阿落的这具躯体被做了防腐措施。
好歹也在凡间生活了二十来年,何穆当然很清楚,人类智慧无穷尽,早已研究出许多种效果不一的防腐措施。其中,最广为人知,也最多人使用的一种防腐措施,就是利用水银。要么是用水银封棺,要么直接把水银灌入尸身之内,现如今棺材敞开着,里头干干净净的,如若真的用了水银,那就只剩下后一种可能性了——用以保住尸身不腐的水银,在阿落这具失去了生机的躯体里。
尽管也不排除还会有另外的方法可以取得同样的效果,但据何穆所知,凡人用得最顺手最好的法子,就是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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