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贺之初正焦急地在陈煜病房里走来走去,他在心中暗骂自己:你说说你混什么不好,偏偏要混黑道,现在可好,一脚把人踹晕了,可怎么跟学校交代!不用别人动手,他妈妈这个做校董的就得把他开除了!
朱珠神色紧张地冲进了病房,看见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再也忍不住,痛哭出声,“小煜啊,呜呜呜。”
她扳过儿子的脸,大呼一声,“这是谁!”
这个胖成猪头还涂脂抹粉又花了妆的丑八怪怎么可能是自己嫩生生水灵灵的儿子!她看向把人家儿子揍到亲妈都认不出来的正尴尬得脚趾抓地的贺之初,“你确定他是陈煜吗?”
“什么?您叫他什么?”贺之初如遭雷劈。
“陈煜啊。怎么了。”
“呃,陈陈陈煜。”贺之初结结巴巴道:“是,那个,他爸爸是不是姓李?”
“姓陈啊!”
贺之初忐忑道,“阿姨你好好想想!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朱珠好久没见过这么不礼貌的人了,加上儿子受伤,让她的暴脾气压也压不住,恼火的说:“你什么意思!是说老娘偷人吗?”显然是被气得不轻。
贺之初呆愣当场。
朱珠看着傻愣愣戳在一边地贺之初就来气。她掀开被子,看着儿子身上皱成咸菜干的衣服,当即心口钝痛,瞬间眼中便包起了一包泪。
她上上下下把儿子打量了一番,胳膊腿的都还是好好的,就是身上青青紫紫,淤青一片一片的,也不知道她这怕疼的儿子是受了多大的苦。
贺之初现在才知道一切都搞错了,揍错了人不说,还把人揍得昏迷不醒,也查不出什么问题,除此之外,还给人家父母送了顶绿帽子当见面礼。
他心里暗骂自己:学的礼仪规矩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贺之初理不直了气也不壮了,除了道歉无话可说,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陈煜床前。
他小心翼翼捧起陈煜的手,陈煜手小,被贺之初蒲扇一样的大手一衬托,更显得小小一只。他用额头抵了上去,触觉冰凉,贺之初更悔不当初,呜咽着流下眼泪:“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陈煜我对不起你!”
而此时,被这一幕震惊了的朱珠女士才回过神来,生拉硬拽的要把儿子和这个陌生人分开,“你怎么我儿子了!你真是畜生!”
正在这两人拉扯正酣时,病床上的陈煜幽幽转醒,入眼即是一个刀砍斧削却鼻涕眼泪糊了满脸的帅哥正拉着他的手痛哭流涕忏悔不已的情形,而他那又甜又辣的妈妈,正如一个暴力萝莉一样,对这位帅哥发起了惨无人道的攻击。
这种棒打野鸳鸯,有情人终成落泪狗的熟套爱情故事名场面让陈煜一个激灵清醒了,他使劲抽了抽手,没有抽出来,又使了点力,依旧没有抽出来。
陈煜无奈,忍着头晕说:“我醒了。”奈何他声音太小,两个歇斯底里的人根本听不见,陈煜仰天长叹,吸了一口气,用最大的声音说:“不要吵了!!!”
这才把拉扯中的两人的目光吸引过来。
贺之初还拉着陈煜的手,挂在贺之初脸上的一滴泪“啪嗒”滴落在陈煜手背上,滚落的泪珠带着灼烧在陈煜冰凉的手背上四散开来,陈煜的身体随之一颤,总觉得有什么奇奇怪怪的种子种在了他的心里。
陈煜从被对方紧握着的手上移开视线,恰巧落入一双湿润又愧疚的眸中。贺之初依旧一副“我对不起你,还好你醒了过来,以后我会好好珍惜你”的模样。
现在还是个纯爷们的小直男陈煜,因为被亲妈围观了他跟一个男生纠纠缠缠的样子,而羞红了耳朵,别别扭扭抽回自己的手,然后背过身闭上了眼。他用被子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只剩一只红透了的耳朵露在外面。
贺之初本来没有在意,他被陈煜这一番举动弄得懵在当场,他只是在思考die or be to die,却不小心被那只红耳朵吸引了全部目光。
他内心咆哮:可爱,想捏。煞笔才纠结die or be to die,他贺之初全不要!
还是朱珠先反应过来,摸了一把脸,跌跌撞撞请来了医生。
经过一番查体和问诊后,医生给陈煜开了两瓶万金油——红花油,并嘱咐陈煜卧床休息。
皮外伤无所谓,但是陈煜有点脑震荡,人都昏迷了,不可谓不严重,医生告诫家属不能掉以轻心。
现下陈煜需要在医院观察几天,等头不晕后再做一番检查,检查无事才能出院。
诊断结果出来,朱珠和贺之初心中的巨石落地,两人神情都缓和了一些。
接下来就是清算总账的时候了。
朱珠也就一米六的小个子,此时却把一米八二的大个头贺之初治的服服帖帖,贺之初捂着被揪得“软骨变形”的耳朵蔫头耷脑的缩在墙角。
朱珠叉腰喝问:“是不是你欺负我们小煜了?”
贺之初一边躲开朱珠掐过来的手,一边运转起被进口蛋白质、DHA、钙铁锌蓝瓶口服液精心呵护的大脑。
不负所望,一番头脑风暴后,贺之初祭出一记杀招,此招即出,为人父母的便会恼羞成怒,抹不开面子细问因果究竟,也无暇顾及此事闹出来的伤势,只恨不得把那啥了他家宝贝儿子的臭小子一脚踢进坟墓,好让他两阴阳两隔,江湖不见。
贺之初胳膊护着头脸,从双臂间的缝隙里看向朱珠说:“我有个同学非常喜欢李煜。”
朱珠瞪眼:“快说。”
“李煜,大诗人,虞美人那个,我那同学最喜欢听人念那首虞美人,而陈煜,恰巧就是那个人。”
朱珠:“那姑娘对我家小煜一见钟情了?”
“是啊。阿姨,您猜的没错。”
朱珠暴力的给了贺之初一巴掌,“神经病吧,虞美人谁没念过。照你这么说,语文老师才是她的菜啊。”
“不,陈煜是念过虞美人中最帅的一个!”
“呵,最帅的,这丫头不就是看颜值吗?这跟虞美人有什么关系。”
“是啊,阿姨,我和陈煜也是这么想的,于是我两一合计,就打算合起伙来给演一场戏,好让那丫头死心。”贺之初突然含羞带怯起来,“我两就假装那啥,你知道吧阿姨,然后中午就请相熟的同学们喝那啥酒,后来就借着酒劲那啥了。”
贺之初竟然脸红了,“我们那啥了之后,还给您打了个电话,当时就是想见见您来着,本来陈煜没想瞒着您,但是我怕您承受不住,就没让他说实话。”
朱珠听得血压直飙,一手捂住胸口,一手颤颤巍巍指着这个胡说八道的混小子,“那啥,那啥是啥,你跟我儿子那啥了!你,你。”
“阿姨别打别打!我们两个是真心的,以后肯定会孝敬您的。哎,疼疼疼。”
朱珠喘了口气,“那我儿子怎么成那样子了。”
“对陈煜一见钟情的那同学,听说我两那啥了,她一时间不相信,就来质问我,还对我大打出手,于是陈煜就上来拉架,当时情况混乱,不知怎么得我差点滚下楼梯,陈煜眼疾手快,拉了我一把,他却掉了下去,就摔晕了。”
朱珠还是一副“你骗鬼的吧”的表情,但是也知道在这个油嘴滑舌、滑不留手的混小子身上问不出什么了。于是大哼一声,回病房了。
朱珠一走,贺之初一圈便捶在了墙上,然后他靠着墙缓缓蹲下,双手捂住了脸。
“这都是什么事啊!”
贺之初不担心陈煜把自己认出来,毕竟他们super杀话剧社之所以能长盛不衰,永葆青春的秘诀之一就是神秘,浓厚的妆容,夸张的发色,必须挡住眼睛的刘海,黑色皮裤包裹的大长腿,随意挑一样都能把你的注意力牢牢吸引,从未有人能透过他们的层层伪装,剖析出他们的真正长相。
再说他也不怕陈煜认出他来,他本来就是来道歉的。
现在贺之初担心的是陈煜又没有失忆,他在这儿东拉西扯的一通胡扯,等陈煜和他妈妈一碰面,一切就乱套了!
他带陈煜来医院,本来是想主动承认错误,争取从轻发落的。
是的,作为煜之高中校霸团伙五杀苏舍的神秘大佬以及Super杀话剧社的灵魂人物,他贺之初也是不能违法乱纪的。
谁让他妈妈就是校董,真把事情闹大了,自己被开除倒是其次,让他妈妈不好做人才是恐怖的。更年期的女人,别说受气了,没受气的时候都能爆炸。
况且他贺之初领导黑道势力与最火社团,用的都是智谋,武力只是个吓唬人的噱头,今天之前,从未付诸行动过。
今天,他一定是被女神大姐头与李煜修成正果的消息砸昏了头,才干出这种出格的事情。
而比动手打人更让贺之初不能平的是,他准备的好好的,打算见了陈煜父母就承认错误的,为什么会演变成他在人家父母跟前一通胡诌!
这下好了,他不仅要承认人家孩子是自个揍的,还得解释为什么对着人家父母一通胡诌。
贺之初抱头:啊!老天,为什么啊!他为什么殚精竭虑地编出这么个满地狗血的故事!啊。
他不知道啊!
与此同时,朱珠正在逮着儿子追问“你跟他真的那个了啊?”
陈煜红了脸,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一下,他害羞的低下头,嘴角却不自觉扬了起来。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没告诉任何人他好像忘了一些事情,只记得暑假的时候,他们举家搬到了邱台这边的别墅,他也转学到了A市的煜之高中读书。
他之所以没有否认,是因为他醒来后第一眼瞧见那个彪悍的男生,就莫名有一种熟悉感。
这种熟悉不单单是简简单单用好朋友就能形容的熟悉,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烙印。
就比如说,当妈妈提到那个人的时候,他的身体就会莫名的疼痛。
陈煜这个芯里黄的奶黄包,在明面上本分害羞,装得真像个老实孩子。
其实背地里,他却黄得资深,黄得有模有样,黄得浪漫而别出新意。
就比如说,他下意识给自己惨兮兮的经历加了一层暧昧的滤镜,就这么着,他所经历的单方面被揍,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下子变成了幸福生活的必经之路。
要么说不让早恋呐,早恋的孩子想得那么美,现实里拍马也追不上啊。
这不就是社会基本矛盾吗?
并没有恋爱,却爱的火热的陈煜还在完善着自己的逻辑。
他羞怯的想,他的脑子虽然忘记了那个男人,但是身体还是非常诚实的,想必他们肯定什么都做过了,呵呵呵,害羞。
陈煜摸上自己发烫的脸蛋,自己都生病住院了,父母和那人肯定都很焦急,睁开眼看见他们两人泪流满面的样子,陈煜就不忍心把自己失忆的事情告诉他们,反正就忘了一个多月而已,没什么的。
要么说不让看那些无脑的言情小说啊,小说里的女主那么会,怎么一个个的都那么惨兮兮,经历过无数虐身虐心,终成眷属的时候,我就想问问男女主们,你们复盘一下你们的恋爱史,不觉得你们错在自己一个人想太多了吗?
也不能这么苛责人家,毕竟无脑言情小说的风格一贯如此:嘴巴是用来讲道理和接吻的,而不是用来把误会解开的。
坏事就坏在,陈煜这破小孩在为了治疗他那古代文学无能病,从书店里淘来了一堆古言小说,小说水平良莠不齐,他无从分辨,照单全收,一口气都读了下去。
唉!这就是命啊。这么羞耻一个坑,陈煜他就跳下去了。
而此时的陈煜并不觉得羞耻,他以某书、某书和某某书为参考,觉得此时此刻,正是“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这样害羞的时候。
朱珠看见儿子这个样子,还有什么不懂(喂,你到底懂了什么!),她气哼哼地摔门而去,回来的时候,手里便拎着蹲在墙角纠结挠墙的大个头。
朱珠气急败坏的说:“我不管你们了!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对我儿子!你要是欺负小煜,我绝对不饶你!”说罢,她拎着包包,头也不回的走了,她要去找老公求抱抱求安慰。
自己嫩生生水灵灵的宝贝儿子居然被一头猪拱了!她可气坏了。但是她即便恼羞成怒,也抹不开面子细问因果究竟。
她只恨不得把那啥了他家宝贝儿子的臭小子一脚踢进坟墓,好让他两阴阳两隔,江湖不见。
不得不说贺之初那被进口蛋白质、DHA、钙铁锌蓝瓶口服液精心呵护的大脑是真的神算子。
不负所望想出的杀招一击毙命,完美预估了朱珠女士的思维走势。
但,贺之初算不到朱女士有多爱她儿子。
朱珠看得出来她儿子是真的喜欢这个傻大个,只要儿子好好的,她再生气也不会干那种棒打鸳鸯的蠢事。
这种事听起来就非常残暴专政,一个不小心就会搞得家破人亡、骨肉分离。双商在线,又有理智打底且常年关注社会新闻。
曾在居委会任职居民小组长的她是绝不屑于借着爱的名义伤害自己儿子的。
朱珠拭去眼角的泪水,咬牙切齿对自己说:朱珠你真棒,GOOD 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