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迷茫后,路纪华很快从记忆深处找到了这号人。
提起那桩凶杀案,他兴致盎然:“胆子还是这么大。”路纪华一向是什么都可以拿来当消遣的,尤其是这种意料之外的事件,再好不过的佐料。
兰香对他的性子一清二楚,晓得他大多心血来潮不过是逗路上偶尔瞧见的小猫小狗般,也不怕他一时发疯找燕台的麻烦,便直接说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果然,路纪华听完追问了几个问题后,很快失去了兴趣。
兰香也没再废话叮嘱,他不需要。
今夜注定不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手下人半夜突然造访,路纪华似乎早有预料,没有半点惊讶,神色平淡地穿衣服,临走前嘱咐兰香:“我最近恐怕没空,有事就找老钱,除了他不要信别人。”话说到一半,顿了顿,他思忖片刻,慢慢地说,“你最近有空写信去安慰安慰阿槿姑娘,不,不,不要……算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阿槿……兰香抿唇,她没有多问,拿起外套上前帮他穿上,已经入秋,早晚渐渐生出凉意:“我知道,你放心去吧。”
路纪华这下反倒笑了:“我还等着你多问几句呢。”
兰香替他捋平衣角:“我有这份闲心,想点什么不好。”
“是我媚眼抛给瞎子看。”
路纪华打了个招呼,头也不回地走了。
窗纸透出几人模糊的身影,不一会儿,大门边亮起几豆火光,传入些只言片语。自从出现妓女趁夜逃走的事后,夜间的守门就更严了,加上之前英生买通伙计不成,现在无论何时,都有两个人守大门。
门栓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朦胧的身影依次消失在门后。
人走了,可方才的话却一直盘桓在漆黑的厢房里。
阿槿?难道是阿槿的那位客人?
兰香躺回床上,思绪翻涌,睁眼到天明。
有了路大爷的亲自串供,伙计和领家哪有不信的?纵使不情不愿,在一阵缠磨,且榨干了四喜的全部积蓄后,领家的终于松口放人。
四喜将自己仅剩的东西略略收拾,就走了,她迫不及待飞离这座枯坟。临走前,她拉住燕台的手,目不转睛地用目光描画眼前的人,似乎要将对方的模样永久刻在自己心上:“谢谢你。”沉默良久,四喜说。她红着眼眶走了。
燕台和朝云目送她的身影渐行渐远。众人收回视线,转身进屋。燕台忽然扯住朝云的手,朝云诧异地留步,等到外面只剩下她们二人,燕台才张开一直紧握的手,她的手心里躺着一枚苍白的银戒。
两人对视一眼。
这是方才四喜偷偷塞给她的。
“快走!”
伙计无甚好脸色地催促。领家没有出现,四喜路过离开的必经之路前院时,屋门紧闭,这座小院的主人似乎并不知道门外发生的一幕幕离合。
赵诚久候在门外,他对妓院的信用一点儿也不放心。四喜出来时,他正来回踱步,她唤了他一声,赵诚见了她又惊又喜,赶忙上前握住她的手。
门口的伙计正好同四喜有过节,也不顾人家有情人终得圆满,冷不丁开口:“诶,要抱回家抱去!别在我们门前。还有,当家的说了,人可以走,衣服鞋子的钱不能少!”
赵诚皱眉:“岂有此理!你们当家的也不怕撑死!从我和四喜手里拿走的大洋也有一百多块了,还不够她吞的么,现在……”
四喜拍拍赵诚的手,示意他镇静,赵诚的嘴唇蠕动了一下,闭得比蚌壳还紧。这姑娘从口袋里拿了几块钱,不紧不慢地走到伙计面前,伙计轻慢地伸手。
看见那只贪婪的手,四喜冷笑了一声,将手中的钱币往伙计脸上砸去:“姑奶奶赏你的,拿去给你娘卖身孝衣!”
说完,她即刻拽起赵诚的手,在伙计哀哀的痛呼声中风风火火地奔向自由。
仍的人使了吃奶的劲儿,伙计被这几颗平日里亲切可爱的金属砸得鼻青脸肿,有一块好巧不巧正中他眼窝上的眉骨,疼得伙计头晕眼花,他再没有比这更深地体会到钱币的材质了。然而,今非昔比,四喜已经不是院里的妓女了,她是妓女时尚且敢指着他骂,更遑论恢复了自由身的如今。
伙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两人走远,唉声叹气地小声咒骂。
视线里再也看不到小院子的门和伙计,赵诚才终于松了口气,他看向一脸快意的四喜,歉疚道:“都是我没用,还让你花光了积蓄,我……”
四喜打量了圈四周,见没人,对他神秘一笑,悄声道:“我是骗他们的,我还有钱。”
赵诚以为她故意夸大手里剩下的钱安慰自己,也不忍拆穿她,耐心地将自己的打算讲给她听:“没事,我手上还有些钱,咱们想办法酬谢那位姑娘,回去继续做买卖……”
四喜没有再争辩,她瞄了眼脚上的鞋子,得意一笑。
赵诚被她笑得莫名其妙。
两人满怀希望地朝家走去。
“把钱缝进鞋底?”燕台两指捏着银戒对向太阳,天上耀武扬威的金轮被她手中的小小银环箍在圈内。很快,她就把戒指收起来。
难怪四喜大费周章要把鞋子穿走。
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绝不适合燕台,别说纳鞋底了,燕台穿针引线都够呛。现代的缝纫技能有一部分干脆成了爱好,她只见过她妈替她补衣服,那时候物质条件还没那么好,还是个时常断电的年代,后来他妈连毛衣都是直接在网上买,就别提缝缝补补了。至于燕台本人的实践经验,她只在小时候给洋娃娃歪歪扭扭地缝过几件“衣服”。
“唉,书到用时方恨少。”燕台含恨感叹了一番,接着问,“你刚才说四喜是为什么进来的?”
朝云:“她为了养女儿卖的身。”
“啊?”燕台现在才知道四喜结过婚,“她还有个女儿?”
“单独养孩子和一个人过活的女人,肯定要凶狠些,不然活不下去。”朝云理所当然道,她从前在村里瞧见过寡妇,但凡性子软些的,都被人吃干抹净,骨头都不剩。
“那她孩子呢?”燕台从没听过四喜说起自己的孩子,连她临走都没有问妓院提过孩子,好像从来没有这回事似的,燕台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果然,“死了。”朝云说。燕台也是在她讲这些事时,才发现她并不是真的像平日表现的那样沉默寡言、冷情冷性。
她的语调似乎和平常没有区别,可燕台莫名就觉得朝云整个人都被彩铅涂上了一层似有若无的灰,她的言语中蛰伏着一头巨兽:“她生的是个女儿。”
朝云的言下之意谁都晓得,只要是个女的,进了妓院,就是商品了,除非她有比男人更多的钱,显然,四喜的女儿没有,四喜当然也没有,不然就不会明知这是条会被抽皮剥筋的死路,还要走进来。
“她叫巧儿吧,好像,我记不太清了。她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来的时候有七岁,被蔡裕瞧见了,奸污了她。后来,老巫婆背着四喜把她卖了一个窑子里的常客,三十块钱。最后染上了脏病,死的时候才十岁,小小的一团,下半身的肉全烂了。”
蔡裕就是老巫婆的姘头。
燕台沉默半晌,问:“四喜知道吗?”
这问题不需要回答,刚问出口,燕台就在心中补上了答案。
知道。
如何能不知道呢?
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不敢提。结了痂的伤口,连碰都不能碰,稍稍一触,才发现永远不可能痊愈,坏死的污血要漫过一生的岁月。
朝云讲得很平淡,这样的事在妓院并不少见,许多从小买来的妓女都是七八岁就被妓院的男老板或者伙计奸污。无数知名的、不知名的枯骨被埋藏在妓院的土地下,她们中有很多甚至来不及成年。
康平街就是一片墓园,街上的一家家妓院,就是一座座坟墓,墓葬群伫立在北城内,伫立在许许多多城市内,水蛭麇集,红颜枯骨,源源不断地为城市输血。生不知其名,死后无从归去。
无数像她们一样的死尸,堆积这个时代城市的地基,妓女、工人、小贩……他们来自四面八方,也或许就生长在城市体内,他们似乎生来就是用来填满这只怪兽的巨胃。尸山将城市抬得很高很高,摇摇欲坠的城市里,还有人用这些血肉和眼泪铸成的钱币建造畸形的繁华,宴饮寻欢,通宵达旦。
带着秋凉的风低低吹过,像是一曲无声的哀歌。
燕台陡然觉得空气沉重起来,鼻尖似乎萦绕血气。她甩甩头,想把阴霾一扫而空,她盯着阴冷的阳光开启新的话题——
“这个戒指怎么办?”燕台侧过脸,“托万艳当了,还是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这戒指成色不错,要是换成钱,也算客观,不能养活一个人,但拿去解一时急难却不成问题。
“留着吧。”朝云想了片刻,“这是四喜给你的,就算你拿它来帮别人,也得是你自己心甘情愿拿出来。况且,现在四喜出去了,你若是想找她帮忙,她也不会拒绝,没必要立时用上它,换了钱也不好存。”
朝云的意思,这戒指托万艳去当,兰香必然要知道,大家第一时间自然会想到燕台这笔钱,说不定还会迫使她拿解难。
燕台选择听取朝云的建议,她倒没想到这层,不过是觉得好钢用在刀刃上,倒是计划出了问题,所有人都还有一笔钱可作周转。
随着时光流逝,日头渐渐移到正中,初秋的太阳还是有点晒,两人正打算进屋子,这份宁静就被嘈杂的人声打破了。
就在两人愣怔期间,院墙外的声响越来越大,排山倒海扑来,连屋子里其他姑娘都被惊扰,跑出来看情况。
——
第五十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