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咕噜噜滚到单人沙发的木腿下。酒瓶上,黑白的人物肖像展露正脸,晏晏笑容在昏暗的光线下流淌出几分孤寥,眼角滑落一道酒液,像一行清泪。
苹果绿的窗帘了无生趣地委地,阿瑾将揉做一团的报纸随手扔开,晃荡着起身找酒。
屋内云遮雾绕,鸦片难以描述的气息,又重笼罩住这件屋子。
门板被拍得震天响,有人一声声地喊她,她只凭些虚无的慰藉,又归入美梦中去。
“阿瑾呢?”刘治提着手提箱赶到时,尚香正拍着阿瑾房间的门,房门紧紧闭着,尚香急得团团转,见了刘治仿佛看到了大救星:“刘叔!”
刘治掏出手绢抹了把额上的汗,他甫一接到尚香的消息,就从杨家赶过来:“阿瑾怎么样?”
“她今天一早,就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怎么叫也不开门,闻着味道,又像在抽大烟,刘叔,你说这是怎么了?”
“怪我。”刘治说,“斯善刚……我才从那边过来。”
尚香手上一缓,看向刘治,这才发现,他襟边簪着朵白花。
“那个杨斯善到底是谁啊?和阿瑾又是什么关系?”
朝云瞥了眼问话的燕台,没有立即搭话。
她的眉少见地拧起,眼中闪过一丝担忧。
太阳遥遥地挂着,地上湿漉漉地闪光,北城比南方冷得早,冷得多,燕台紧了紧身上的薄衫,搓手,没有说话,环顾起了白日中的街市。
她们在熙熙攘攘中,沉默地走了一路。
“你还记得秋桂吗?”朝云问,她没有等燕台回答的意思,只是借由头在打腹稿。不说也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必然是肯定的。
因此,燕台仍保持缄默,她往冰冷的手心哈气,眼观鼻鼻观心,等着朝云继续讲下去。
路旁不时传来妓女与嫖客笑欪,不远正有人在卖孩子,欷歔声低低散逸进嘈嚷的集市,在阴阴的苍天下显出几分凄凉。
朝云远远一瞥:“她和秋桂差不多。”
墙角两个孩子,脏兮兮的,挤作一团,正哭,后背插着草签子,人们于是知道她们正被发卖,心中有意者,自然上门。
“阿瑾?”
朝云没有回答,闭了闭眼,但自然是阿瑾。
“她家境富足。听说以前还有皇帝的时候,她家祖上出过当官的。家道中落,倒还能应付。外国人进来后,她家里有人开始抽大烟,家业渐渐败光,到了她父亲那辈,只剩下个空架子。可惜,后来她父亲生病,病得快要死了,家里钱花光,把她卖给领家,于是沦落到这儿来。”
燕台看见那两个孩子,站住了。他们稚嫩的手上划满了生活的重累,她记挂起那个杳无音信的卖花少女,她的手也是这样,青青的,细细的,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皮,包在格外宽大的骨架外,瘦骨嶙峋,指甲一划似乎就能割个皮开肉绽。
她眼前浮现出无数的手臂,粗的,细的,白皙的,蜡黄的,稚嫩的,修长的……最后停在一只泛着青白死气的玉臂上。
她被蛰了一下,跟上去。
朝云又开始讲述,似乎对燕台短暂的离开毫无所觉,时间却卡得正好,严丝合缝:“杨斯善是她的未婚夫。”
燕台瞪大了眼:“他为什么不愿意赎阿瑾出去?他和阿瑾关系不好?不像吧。”
“赎一个一等妓女可不容易。”说到这,朝云不知想到了什么,冷笑一声,很快又恢复了面无表情,“他倒是想,可阿瑾不愿,他也没钱。”
真相往往是始料未及的。
“阿瑾喜欢他,喜欢了,自然不愿意,”余光将燕台的困惑纳入眼底,朝云脸上自然而然流露出疲厌,还有怜悯,嘲讽,“阿瑾就是这样,总是期盼着对方来救她,可若对方入了她的眼,她又要因惧怕而辿辿止步了。”
燕台不懂阿瑾,但她看得懂这个表情。
那是对一件事重复成百上千次,却仍徒劳无功,而产生的厌弃。人心都是肉长的,人实在是一种汲汲于情的动物,或是旧情,或是新恩,哪怕是最厌烦忿恨的事,哪怕是早已割舍的人,也不能真正形同陌路,某天偶然忆起,恨的,耿耿于怀;爱的,怅然若失。于是,又对那寸进不得的事,尤其是还停在原地的主人公,生出几分怜悯或者愧疚。
“呃,这个杨家,到底有钱没钱?他爹不给他钱么?”燕台糊涂了。
朝云对她时不时缺乏常识已经习惯了,只要能出去,谁在乎她是谁?
“杨斯善是个病秧子,死了爹妈。在他爷爷眼里,哪个孙子都一样,他一个快死的人,家里头还有兄弟,能有什么便宜占?不过有个名头罢了。现如今把他拖死了,恐怕对他家里人还是件喜事。”
燕台以为是阿瑾和她说的,倒对朝云的一反常态的冷嘲没表示出什么异议来。
这两个人,到底谁比谁更艰难呢?
燕台沉默了一下:“如果是这样,那杨斯善的死,对两人都是一种解脱。”
他活着,阿瑾或许一辈子都会进退维谷,犹豫中蹉跎,一辈子都下不定决心;至于他自己,他难道不恨吗?不悔吗?所以,还是死了好,死了,就干干净净,明明了了。
悔恨的消停了,踌躇的定下心。
阿瑾意味不明地道:“我倒以为,好死不如赖活着。”意味深长,也不知道在说谁,“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杨斯善死了,阿瑾会怎样呢?
这或许会对我们有助益。这个念头在燕台脑中一闪而过,就像风中的火星,眨眼就飞走了,没有半点痕迹。
——
兰香和凤仙在吵架。
她们压着声音吵,显得很滑稽。
跟着大部队回到小院后,燕台正撞上气冲冲的兰香,看也没看燕台一眼,甩开帘子就走。
凤仙病得很重。前几天还撑着身子接客,今天已经躺在草席上起不来。
燕台已经很多天没有踏足这个阴暗的笼子,她不敢。至于惧怕什么,她心知肚明。
凤仙眼睛坏了,也看不大清人,脸色比十二月雪冷,咳嗽几声。
燕台看着她苍白的脸,想起秋桂,月眉,还有只听过名字的牡丹……一晃神,眼前浮现出凤仙的尸体双眸紧闭的模样。她打了个颤,死亡总是会降临的,它来得迅猛又势不可挡。可它一刻不来,人总是要多几分侥幸。
“咳,是谁呀?”凤仙问。
“是我,燕台。”她说,在床畔坐下,握住凤仙伸出的手。
凤仙笑:“燕台,你来看我了?我真高兴。”
“嗯。”燕台轻轻应了一声。
两人说了会子话。
“你今天还能接客吗?”她问。
“我要去。”凤仙说,“我要去。”
燕台:“不痛吗?”
“痛呀,”凤仙垂眸,“可是我不想被丢掉,燕台,我想活着。”
“……”
燕台眼角酸涩,却没有眼泪可流了,她只好抱住凤仙。
“再等等,再等等。谁都可以活着的,再等等。”
凤仙细长的指节无力地摸弄身下粗糙的草席,就像无知的孩童触摸着破屋的残壁,苍白的皮肤下,青紫的血管清晰可见,她目光渺远:“我从小在这里长大,经常有女人被草席一裹,扔出去;好些的,被卖给别人……我也是这样了。我从小就知道,这里头的人,都有这么一日,我也是,我到时候了。你们是从外头来的,可我不是。”
燕台急道:“你这是什么话,小梅不也是还是个孩子就被抱进来了吗?王志元更是妓女的儿子……”
“不一样,”凤仙睁大了那双无神的大眼睛,痴痴一笑,“王志元是男人,小梅还小……”
燕台面沉如水,过了好一会儿,才露出苍白的表情:“不说这个了。”
凤仙闭上嘴。
燕台:“刚瞧见兰香出去,怒气冲冲的,怎么了?”
凤仙蔫蔫的:“我说我出不去了,她就生气了。”
唉。燕台想起从前兰香说自己谁也不管的话,心中一叹。
“其实,她本可以走的。”凤仙喝了口燕台递来的水,“之前,人家就愿意赎她走。”
“谁?”
“一个读书人,她之前帮过他,那个人后来有钱了,答应赎她走。”
应该是路纪华,只是凤仙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他年少时。燕台想,他竟然还真想过把兰香赎出去。
“朝云也知道的。”果然,凤仙说,“但是她想带我出去,没答应。”
——
“我当然不可能答应。”兰香抱怨道,“他就不是真心实意的!”
朝云没说话,她一向惜字如金,兰香也只是需要个人听罢了。
兰香越想越气,竟踹飞脚边的石子,骂了句“狗东西”,这对她来说,已经相当失态了。
她和路纪华间的事,大家都不太了解,就算是关系最好的凤仙,也不过知道早些年的事。朝云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现下听兰香这般举动,想必另有隐情。
朝云这才抬眼看了看兰香,开尊口:“人家帮你是情分,最算不管凤仙,也不好指摘他。”
兰香听了这话,知她想听内情,心思流转,冷笑一声:“哼,当初他在我面前,我也是这么骂的。他说时确实真心实意,但算计也不假,说他一句,也没冤枉了他。”
说,怎么不说?从前不说是不合适,现下说了,一本万利。
兰香不会气糊涂,她清醒得很。
——
第五十四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