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2020年某一天,这座城市,在春夏之交的微凉薄暮中醒来。
我站在北京城南的永定门向远方望去,一行鸽子在天空中划过。仿佛是奔腾不息的时间,将北京城裹挟在历史中前行,它曾经失去过维持了千百年的尊严,也丢弃了一些可有可无的浮华记忆。当我在回首历史的时候,不管心中涌起多少敬畏,总会风云散尽。留下散不掉的,是传统文化的根。我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熟悉——终究是有一半的中国血在我的身体里奔腾啊。
我叫富兰克林.庄士敦,生于伦敦,中文名叫柳忆平。生在伦敦,长于伦敦,身体里却流着一半的中国血。我的爷爷也叫富兰克林,是位地道的英国绅士。膝下有两个儿子,生于伦敦的亨利叔叔是爷爷的亲生的儿子,生于北京的爸爸是爷爷在北京收养的儿子。虽然爸爸只是养子,但和叔叔得到的疼爱分毫不差,两个人都是在原生家庭的疼爱中长大,两个人都成为了精英。
我的爷爷,永远都是一位老派绅士的打扮,白花花的头发永远都梳得一丝不苟,总是穿着熨得笔挺的衣服和亮堂堂的鞋子。早上起来,必然得先来一杯英式奶茶,紧接着又是一杯茉莉香片,然后才开始做别的事情。
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在北京就是这样,必得喝了这两样,一天才算开始。即使一个世纪在指缝中悄悄溜过,朱颜翠发的青年变成了佝偻的老叟,老绅士的这个习惯却从不所动。他说,他是英国人,生长于英国,所以得喝英式奶茶,但同时,他又是北京人,品尽北京的大事小事,所以得喝一杯茉莉香片。我从来没有回到过中国,对于中国的印象,除了网络,电视和报纸上那个蒸蒸日上,即将腾飞的巨龙,还有一份特殊的,难以磨灭的情愫。那份感情从小就在我心中生根,不曾磨灭。爸爸说,那是他的乡音,是祖国的声音——那就是京剧。
那是令人眼花缭乱的脸谱和身段,令人沉醉的美音呢喃和绚烂故事,是一个民族古老的艺术,它是北京的底色,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市侩生活,连绵不绝地传递着中国人的万古血脉。
而对于我来说,它却只是一个陈列在爷爷家里紫檀棐架上的京剧泥人。它戴着雉尾玄冠,穿着锦衣宝带,面貌美丽娇艳,神情栩栩如生。我小时候常常在他的膝头听他讲京剧里帝王将相的轩昂,深闺儿女的旖旎,脑子里浮现的就是泥人的画面。
爷爷说,如果没有京剧,那这姹紫嫣红的北京城就是一幅黑白的线稿。这座色彩斑斓的北京城,藏着他鲜衣怒马的青春,让他永远都魂牵梦绕。他深深地爱着京剧,深深地爱着北京,因为这里有一个让他记挂了一生的人。
不然,我怎么会叫“忆平”?我隔着衬衣,摸了摸脖子上戴着的一个挂坠——经过了这么多年,依然闪闪发光——它是一枚蛇形的戒指,栩栩如生地吐着信子,首尾相接,环成一枚戒指。爷爷最是珍视它,平时放在一个大漆瞄金的精致盒子里,里面衬了好些柔软的绒布,那戒指就藏在那些纯白柔软的布里。等到一些中国的节日,像是端午、中秋、除夕,上元,他就会拿出来,一看就是老半天。
小时候我好奇,总是想要偷偷去拿,每次刚伸出手,就会被爷爷发现并严厉地制止。直到后来,随着他的生命越来越接近终点,他好像越来越强烈地要告诉我一些什么。于是摩挲着戒指给我看,絮絮叨叨地讲了好些他想留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回忆。可是当时我太小,只记住了只言片语。后来他去世了,作为他生前最心爱的遗物,我把它一直挂在脖子上,像是爷爷一直保护着我。
我将戒指握了握。那位老绅士在北京度过的半生究竟是什么样?是谁让他记挂了一生,成为他一辈子的执念?我也曾经问过爸爸和叔叔关于爷爷年轻时候的故事,他们只是温柔地跟我说:你去,去北京,去寻找你爷爷的青春和你的根吧。
我来到了萦绕在我心头的那个地址:夕雾草胡同16号。想不到,高楼万丈的中国首都,竟然还隐藏着如此清秀雅静的小胡同。
墙壁上爬满着一串一串低垂的紫藤花,将斑驳的岁月悉数盖住。阳光顺着缝隙滑下来,笼着午后的小巷,散发出一种莹莹的紫色的梦境。也许是艳阳高照,胡同里没有什么人。我顺着幽静绵长的小胡同,来到16号。一扇有些斑驳的木质大门,依稀还能看出来颜色。旁边三五个鸟笼还架在墙壁上,笼中鸟倒是没有了,但是还有残留下来的谷粒壳什么的,还金灿灿地晃。一辆自行车歪歪斜斜地靠在墙壁上,座位上面也放着一个鸟笼。仿佛主人只是回屋拿点东西,立刻就会出来。那么有烟火气息,却又感觉久未有人居住,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相信眼前还是相信感觉。
找出那把被我捏得光亮亮的钥匙,打开那扇看起来尘封了很久很久的门。可能是太久没有人开过锁,锁头有些生涩,我左转转右转转,费了一小阵劲儿,还好把它打开了。门推开,一阵灰尘立刻扬起来,直扑在我得鼻孔里,呛得我咳起来,我跑出去呼吸了一阵新鲜空气,缓了缓,才踏进了这个座小小的一进式四合院中。
小院荒芜了很久,中间有一株很大的树,杂草蓬得满地,人往草里一站,竟然可以没到腰腹。正房门口,有两株已经枯死的小树,还有一个爬满不知什么名字的已经枯萎的藤蔓植物的架子。想来,从前应该是用来养紫藤花的。这样一所无人打整的小院,除了枯死的植物和疯长的杂草,却没有一座废院里应有的瓦砾或杂物堆积。
推开正房门,一股阴霉潮湿的气味扑出来,一些蝼蚁看见阳光,赶紧扑梭梭地闪开了。阳光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条金灿灿的小道,我觉得我有一种突然跨越了一个世纪的感觉:屋子大概有十来个平方,墙壁上白下绿,下面一段粉刷成光光亮亮的绿色,地上铺着非常有时代感的软质地板胶,左边有一张写字桌,整整齐齐地依次排放着台灯、一个暖壶和两个倒扣着的搪瓷水杯,右边是一张床,床板光秃秃的,落了很厚的灰尘,床头的位置有个小小的床头柜。一个棕红色的大皮箱子立在墙角,挡住后面的两把折叠椅和一张折叠餐桌,好不让它们滑下来。一个时钟静止在墙上,分针秒针都不再走动,像是时间已经静止。所有东西都放得整整齐齐,仿佛是主人离开的时候,万般不舍,将它们摆了又摆,直到一丝不苟。我随手拉开书桌抽屉,里面放着一本年代很远久的狄更斯的《圣诞故事集》,像是等人发现一样,一直突兀地放在这里。
我拿起来,拍拍上面的灰尘,拿起来翻了翻,还好,纸张虽然发黄,却没有很脆。一张穿越岁月沧桑的昏黄照片斜斜地飘落在我的脚边。我拾起来,是一张合照,没有卷边,完好无损。
照片里,两个人——一个东方人,一个西方人,坐在一把线条繁复的欧式双人椅子上,背后一侧有一个花纹精致的高脚几,一盆文竹长得郁郁葱葱,花盆上似乎还有名家的题字。一袭厚重的窗帘垂在另外一侧,边缘缀着一圈穗子,感觉很华丽。地上铺的是不知什么花样的地毯,看上去倒是很柔软。
那个西方人,和亨利叔叔几乎一模一样:蓝眼睛,高鼻梁,发色看起来比旁边那个东方人浅,应该是金色。这是年轻时候的爷爷。爷爷坐在椅子左边的扶手上,一只手放在腰上,另外一只手自然地垂到椅子后面,剑眉高鼻梁,看起来风华正茂,英俊逼人。另外一个人坐在爷爷右边,着长袍马褂,纤长的身体倾斜靠着椅子,右手搭在椅子扶手上,左手轻轻地抓着右手,眉清目秀,眼睛看上去非常灵动。我仔细地看了一下他的左手中指上,戴的正是我脖子上挂的那枚蛇形的戒指。
翻过来,照片背面写着: F&柳一九三六年,夏。书的下面,压着一把小小的钥匙,看起来是一个小箱子之类的钥匙。既然放在这里,大概是要告诉来人一些什么东西吧。我在不大的屋子里找起来,最后,是在床头柜里发现的一个精致的小箱子,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做成的,散发出阵阵的清香,上面雕刻着一些飞禽和树木,被一把小铜锁把住。
插入钥匙,果然轻松就打开了。箱子里面是一叠厚厚的信件和两本厚厚的笔记本。信件都是那种老式的黄色信封,上头一个红色的长框,每一封都写着:柳兄敬启。我又拿起笔记本翻了翻,一本贴满了剪报,大部分都是些舞台上的剧照,还有一些大红的戏单子,另一本像是一本日记。日记的主人应该非常爱护它,每一页都平平整整,似乎是翻阅得小心翼翼。
我吹了吹椅子上的灰尘,又用纸巾轻轻掸了几下,便捧着那本簪花小楷写成的日记,坐在书桌边看了起来。
第一页上这么写着:“每个人,都在等待一个‘命中注定的人’。像是柳梦梅和杜丽娘,梦中相会,倾心相爱,竟至伤情而死,只得人鬼重逢。看似官家千金矫揉造作,最后却能连阎王都感动,助二人永结同心。所以,只要是注定的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只要情谊真挚,便能感天动地。可是,人的一生似乎早就安排好了,无论你怎么样努力,似乎都没有能自己能选择的余地。即便全情以赴,受尽无端折磨也不能离开,只因难逃命阵摆布。就像你选择不了出身,选择不了性别,选择不了爹娘,如何就能选择你认为对的人?认命吧。此生的命阵已定,人只能为来生的命阵勤勉。但,不入园林,又怎知春色如许?”
仿佛作者是那个年代的新式女子,厌倦了顺从接受,正在挣开捆住她手脚的迂腐的三从四德,所以有感而发,这样写下。我心中略动了动,继续翻看。一个世纪前的故事,在我的眼前展开——
打赏